我想很多回文都是在講幹話...解決違停就用檢舉和罰款...那高速公路的超速的罰則和酒駕的罰則都不低...怎麼還一堆人違規....更甚至是立委或名人都在酒駕....現在違規停車的主因要找出來...才能有效解決...罰款和檢舉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是現在的官員大多不食人間煙火...說白了就是不動大腦...混吃等領錢...若你要去的地方旁邊有足夠的停車空間...不論付費與否...至少都可以減少些問題...再者就是違規臨停的才是大問題....有的下課接個小孩...有的路邊買杯飲料等等...都是很大的問題....我自己是開車的...有時出去口渴了看到飲料店...也是會停一下買杯飲料....也許大家都是聖人都不會這樣...違規是錯...但普羅大眾們多少都會有這些經驗...消除臨停的誘因才是解決之道...錯是該罰...但不見得能有效的解決...以上如同某廣播節目中說的...都是狗吠火車....沒有官員會重視認真解決這問題...結論...小弟也是在講幹話...
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 只想著怎麼檢舉罰款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是否考慮換個方式想呢?舉個例子:A國家是叫大家要回收寶特瓶, 抓到沒有回收就要開罰, 結果也罰了不少人的錢, 但是每年亂丟寶特瓶的數量還是沒下降, 還要一大筆垃圾處理費.B國家則是在寶特瓶上標示拿到超商回收可換一毛錢, 10支空瓶就可換1元, 結果都不用派人開罰, 不用額外的垃圾處理費, 從此解決寶特瓶回收的問題.以上只是個例子, B國家是歐美的思考方向, 德國就是這樣做, 而我們總是侷限在A國家的邏輯裡...再囉嗦幾句,為政者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人民的需求, 而不是如何處罰人民, 應該站在大眾的角度來思考為何要這樣做,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人民有更好選擇, 更方便的遵守秩序, 這樣才是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