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沒水準的駕駛
沒什麼好說的~檢舉就是了~


支持違規記點,記滿三點或五點,吊銷車牌一個月,讓習慣性違規者一個月不能用車。
我想很多回文都是在講幹話...
解決違停就用檢舉和罰款...
那高速公路的超速的罰則和酒駕的罰則都不低...
怎麼還一堆人違規....
更甚至是立委或名人都在酒駕....
現在違規停車的主因要找出來...
才能有效解決...
罰款和檢舉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只是現在的官員大多不食人間煙火...
說白了就是不動大腦...
混吃等領錢...
若你要去的地方旁邊有足夠的停車空間...
不論付費與否...
至少都可以減少些問題...
再者就是違規臨停的才是大問題....
有的下課接個小孩...
有的路邊買杯飲料等等...
都是很大的問題....
我自己是開車的...
有時出去口渴了看到飲料店...
也是會停一下買杯飲料....
也許大家都是聖人都不會這樣...
違規是錯...
但普羅大眾們多少都會有這些經驗...
消除臨停的誘因才是解決之道...
錯是該罰...
但不見得能有效的解決...
以上如同某廣播節目中說的...
都是狗吠火車....
沒有官員會重視認真解決這問題...
結論...
小弟也是在講幹話...
學習國外做法 ~

1.沒有自己的停車格.就不能買車

2.按照車牌尾數..單數只能使用星期1.3.5 雙數只能使用2.4.6 星期日皆能使用

然後重罰..罰單一次5000$




soziohall wrote:
立法違停三次駕照吊...(恕刪)
不如立法例如民眾檢舉可以分得獎金,這樣就不會有人違停了。
其實根本不用那麼麻煩,修法可以使用道路監視系統直接告發,就解決了。
只是政府又怕得罪人,所以就繼續亂下去吧。
台灣人交通觀念差.用錢教訓最快.除了一些檢舉APP之外.也可以先拍照事後再檢舉^_^
極速自動化交通違規檢舉服務~https://fixtw.com

阿雷固 wrote:
台灣道路經常有違停...(恕刪)


檢舉就對了阿

台灣人就是___

有停車格會停嗎?

答案是有些人還是不會

之前在某個社團看到的

我截下來用




看到快笑死超諷刺

泰山區有位違停常客,

都留言要求大法官釋憲為何民眾可以有公權力檢舉,

證明要改善,

從減少愚民的方向下手!
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 只想著怎麼檢舉罰款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是否考慮換個方式想呢?

舉個例子:
A國家是叫大家要回收寶特瓶, 抓到沒有回收就要開罰, 結果也罰了不少人的錢, 但是每年亂丟寶特瓶的數量還是沒下降, 還要一大筆垃圾處理費.

B國家則是在寶特瓶上標示拿到超商回收可換一毛錢, 10支空瓶就可換1元, 結果都不用派人開罰, 不用額外的垃圾處理費, 從此解決寶特瓶回收的問題.

以上只是個例子, B國家是歐美的思考方向, 德國就是這樣做, 而我們總是侷限在A國家的邏輯裡...


再囉嗦幾句,

為政者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人民的需求, 而不是如何處罰人民, 應該站在大眾的角度來思考為何要這樣做,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人民有更好選擇, 更方便的遵守秩序, 這樣才是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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