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的損失狀況如何
這你怎麼不說說看
還有我很好奇
你向對方開價要賠償你多少錢?
對方不賠一毛錢
居然還請律師
請律師不用錢嗎?
是不是你獅子大開口?
這類案件台灣法院的民事賠償都很少
台灣法律並不以過失為賠償基準
而是以實質損失
告過失傷害也只是逼對方和解
告到底你也是拿不到一毛錢
所重點不是請律師
而是你想獲得多少賠償
這些重點你不說
網友無法給你建議
因為你找律師可能要花五萬
結果你只拿到一萬賠償
你願意嗎?
還有別爭一口氣
對方這樣有被警察開單
就已經是合理的懲罰了
其餘的都只是你的損失要求賠償而已
別把事情複雜化
三寶的確有錯
也應該要被教訓
但是教訓三寶不是你的責任
三寶又不是你的家人
你恨三寶也無濟於事
只是自已損耗心神而已
你就祝福三寶下次總會遇到開快車的人
一次就夠了
馬丁# wrote:
謝謝回應希望不會被...(恕刪)
三寶 給人印象 就是小屁孩
我想你後面描述了 是個有經濟能力的中年婦女 也認識當地里長
我覺得 你還是等 鑑定結果下來 再來判斷怎麼做 就好 不需要太過於激憤
請律師 一審 5萬起跳
告他過失 頂多 易科罰金 留下前科 因為我不知道你傷多重 應該也只是小傷
如果真的無法和解 那就讓 法官去判吧!! 至於請律師 我想你應該向網友說的 去鄉公所的免費諮詢 先問看看
兩敗俱傷 對誰都沒好處!!
給你另一個 想法 對方如果是中年婦女 如果你是年輕人 可以請父母親出面 談看看
但如果你也是個 中年人有經濟壓力 我想 你也不會來01詢問網友 就直接找律師了
不是要吐朝你 只是在幫你想辦法 解決 因為你面對的是 中年三寶 不是一般的三寶
光這個名詞 就誤導了一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