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撞了可是我是支線

owlowlowl0212 wrote:
.在歐洲日本車速都很快
車禍卻很少 為啥
就是路權不在你要附全責全賠
這樣你就不會開出去
會確定左右都不會有車來才開出去
而開在主線的可以很放鬆 不用擔心路邊有車衝出來

只有鬼島的37比這種車禍才會每天很多起
才會常有人被撞死..(恕刪)


住過國外的都知道,什麼是先進國家跟落後國家的差異

在思想上及法制上都是比較走在前面且完整的

不能認同更多了

以前在國外無紅綠燈路口減速還被念過

後來才知道,路口只有停跟不停,而且路口一定絕對會立牌
Sagrado
雙方人員都沒有傷亡.....兩車總維修費才5萬
覺得不合理就讓法官判,最差不過就全損5萬
不用太擔心

人沒受傷一切好處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按了喇叭就想衝過馬路.
這和打了方向燈就想直接轉彎或變換車道,有什麼差別?

眼睛睜大點看清楚左右來車.可以減少很多事故.

sospk33133 wrote:
如題 8/28 晚...(恕刪)


對方彎道後就接十字路口,樓主按了喇叭,左右看沒車,通過時被撞,如果同樓主所述對方車速太快,

我覺得樓主的駕駛方式沒啥問題,只能說運氣太雖。

如果以時速60Km計算,每秒位移16.6米,過彎後緊接十字路口,看到沒車,通過時被撞式很有可能的,

所以樓主按喇叭示警,提醒視覺看不到的彎處車輛。處置上沒啥問題,真不知道其他人在砲啥?真開過車?

這事件別說啥狗屁路權的問題,純粹就是樓主雖,通過閃黃燈路口,遇到鬼門關趕投胎的!

協調會時,樓主就以前幾樓說的那樣,走法院會以殘值計算跟他談,

估計對方也懂,所以才會抱怨要你直接給他錢,何必走協調會



這種狀況 一般是你賠他七成他也要賠你三成

因為他的路權大於你的

他是要慢 你是要停 你的責任比較大

都沒保險 讓法院判會比較公平一點
每當車禍的發生,都是耗時耗精神的!
兩肇都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去思考..
你有時間他沒時間,你就贏多點..
如果發生地是高雄,他住台北,他要告你也得去跑幾趟高雄,找法院按鈴申告,跑一大堆流程才有辦法拿到賠償金..
這就是談判的籌碼!反之亦然..
不是要大家用這種小手段,只是"車禍"是大家都不願易發生的,各退一步海闊天空..

sospk33133 wrote:
對方
32600*0.7=22820
我方
23400*0.3=7020
互扣
22820-7020=15800 是這樣算嗎???(恕刪)



我過路的,別的觀點,算一算,也是你給他15800


雙方共財損5.6萬,你出7成 ,5.6萬*0.7=3.92萬

而你2.34萬,自己想辦法,表示已經出了2.34萬,
剩下的3.92萬-2.34萬=1.58萬,就是給他的。

看到這邊,順便好奇的借請問一下,車行材料費和工錢都是分開計算的,為什麼買組裝電腦時,店家都沒列工錢多少!?

謝謝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定慧等持、行善布施、災劫消弭、逢凶化吉,阿彌陀佛!
意外險一年沒有多少錢
有保的話保險公司會處理
這個錢千萬不要省

sospk33133 wrote:
如題 8/28 晚...(恕刪)


直接送調解..
調解不成讓他去告民事..

沒有那種獅子大開口的..

您這次事件算是好的
有的是個了快六個月追訴期期滿前幾天提出告訴
啥事證都沒了...

發生車禍盡量不要搞什麼私下和解
即便是和解也是要找警方單位背書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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