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如果願意的話,聽我一句勸,罰單繳一繳會比較省事.原因有二.1. 該路段的確是你每周行駛,時間與地點都沒錯.因此,不會張冠李戴.2. 以一個台北市民的檢舉經驗來說,這裡的交警如果沒有鐵證如山,是不會開單舉發.因為只要有一點點容錯空間,檢舉案就會被打槍.或許因為彩色印表機解析度問題,無法清晰呈現違規現場原貌.但如果影片沒有一刀斃命的效果,警方是不會開單舉發的.你去申訴會得到的也就是一紙說明,以及影片檔案.當然,申訴是你的權利.不過,我認為翻盤的機率很低.
fruits0800 wrote:想當年,我從板橋開車到台南成功大學,當年沒有衛星導航,全靠紙本地圖,沒有下錯交流道,沒有被按喇叭,沒有收到罰單。...(恕刪) 你那年應該沒有行車紀錄器,路口沒監視器,車少,現在一堆亂檢舉的
飯飯的爸 wrote:受教受教! 謝謝您...(恕刪) 想說上個月也常常在這邊左轉,也內二,因為要轉入慢車道再轉新生南。仔細看,原來是慢車道。看樣子真的這樣申訴也只是奇檬子問題,只是延緩繳罰單的時間。感覺近來很多雙白線切換車道的,不知為何越來越多?尤其是等紅燈看某車道車少就直接切過去,上週在員山台七往嵐峰路,一部箱型警車也是,在外線等,突發興起,雙白線切內線左轉(未依燈號罪加一條)。沒有錄到,不然真的應該要讓以身作則的員警受教育。(沒有鳴笛與閃光,要直行而等停紅燈。)PS、員警騎機車等停拿手機操作,基本上不要行駛中尚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