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easy wrote:很簡單~只要柏油鋪得到的~都算是道路~水溝蓋那種~只要擠的進去~都不能成立~...(恕刪) 原來看到照片睜眼說瞎會是這回事啊?所以柏油路和人行道中間那塊大概10公分左右的水泥交界是某人的私人土地??這種也真是神邏輯啊....#這種驚世文章應該要好好留存#改天再拿出來笑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吃早餐就可以違停?...(恕刪) 個人覺得其中兩台雖然停在紅線區域~但是真心覺得也還好,至少可以睜隻眼閉隻眼,雖然也是違規但是至少不影響車流,只有一台佔到了車道,您這樣會不會太矯枉過正的了一點~
pafupafu wrote:這一句,9樓,有失憶...(恕刪) 對~不一定成立~這句我錯了但不代表不成立=不犯法好嗎!仍有爭議~~~因為有人說1000次檢舉1000次成功一樣用字都這麼屁~這難道就不是針對我嗎?我的就放這麼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