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ato wrote:
我覺得要咬死重點因為...(恕刪)
我個人想法,台灣有無駕照沒什麼差別,就開單,事故原因才是重點.
我不敢那麼樂觀無責.就當花錢消災,學經驗.只要不要遇上獅子大開口的
謝謝你
andrew3688 wrote:
以後碰到記得也要倒一...(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不過還是不要發生事故最好
sony9大大;
是的我主要責任超速
劉奕兒612 wrote:
另
如果刑事無罪 民事判賠
甚至法官認定0肇責卻還判刑
這才是新聞
高院認為,肇事責任在死者未和前方貨車保持安全距離,超車時又沒注意車前狀況,因此逆轉改判貨車駕駛謝男無罪。但全案民事部分,謝男已被判要和公司連帶賠償徐的家人近145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