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臨停紅線被車門被刮傷怎麼要求賠償 1/15 以解決!!

有些的邏輯真的很有趣

意思是..
我看到一台紅線違停的車,我就可以拿斧頭把車砸爛或是放把火燒了?
然後我無罪?

這合理?
紅線本來就不能臨停,學生合法在屬於他們的空間行走,而你違法臨停,你若提告學生也能反控誣告,若你停在合法區域才構成學生未注意而造成你受損,請求民事賠償才合理,現在是你未守法而非學生,恐怕在法庭上占不到便宜!

Dr.Corgi wrote:
有些的邏輯真的很有...(恕刪)


依照前面某些正義魔人的觀點來說是的
除非他能舉證你是故意或蓄意..

還真想知道臨停放人下車不到10秒的事情..有人會專程找停車場或車位來放人嗎?
行動不便的你也載到離他家遠的停車場或車位在叫他下車自己想辦法回家?
給個經驗,之前開車撞到紅線違停,新安東京給建議私下和解不報案,據了解新安賠違規車主車修到好,不報案是因為對兩方不利,新安也不好處理。
扁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車...(恕刪)
扁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車開到紅線區臨停準備要下車放朋友下車而已(恕刪)


AUO小白嚕 wrote:
還真想知道臨停放人下車不到10秒的事情..有人會專程找停車場或車位來放人嗎?(恕刪)



既然只是單純上下人前後應該不用超過10秒

先把行車紀錄器影片放上來證明是

"剛好"準備要放朋友下車"而已"碰撞就發生了

因為習慣違規人士最常用的標準說詞就是"我只是停一下下而已"
cola1 wrote:
你若提告學生也能反控誣告,若你停在合法區域才構成學生未注意而造成你受損,請求民事賠償才合理

民事求償哪來的誣告......
Dr.Corgi wrote:
意思是..
我看到一台紅線違停的車,我就可以拿斧頭把車砸爛或是放把火燒了?
然後我無罪?...(恕刪)

故意跟非故意,如果學生本來看那裡沒車所以直行,結果樓主白目跑進去被撞
樓主也有說連下車都還沒,那樓主是不是差二三秒學生就通過了,而樓主硬要進去
學生如死咬是樓主忽然出現的,那樓主不可能全身而退吧

光看這樓就知道台灣的馬路多亂了...
那罰金真的太輕了(雖然有時我也會收紅單)
對方要負全責.

你停紅線違規是另一回事,對方刮到你車門,這是民事部分,可就你損失向對方要求全額賠償.

這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和交通規則無關.

除非,對方是因為你突然出現而不可抗力的撞上你.
Dr.Corgi wrote:
有些的邏輯真的很有趣

意思是..
我看到一台紅線違停的車,我就可以拿斧頭把車砸爛或是放把火燒了?
然後我無罪?

這合理?
..(恕刪)


故意去砸是毀損 有刑責
學生是行走不慎擦到 你舉這種例子是自己的邏輯


geoguide wrote:
對方要負全責.你停...(恕刪)


樓主當然可以主張 但是絕對不可能全責
法院也不可能"優先保障"停紅線一方
你當法院是樓主開的?


要先花一趟時間調解
全賠對方一定不肯
家長如果肯多少給點誠意
有個台階可下 盡速見好就收

上法院要自己先繳裁判費一筆
請律師的成本無法轉嫁對方
你知道民事一庭的行情價嗎?

如果我是學生家長
反過來說你弄壞我的桌子
你又無限迴圈
調解 + 開庭重跑一次
不想跑? 再花一筆律師費嗎?
烤漆值多少, 自己都沒有錯?

一審如果樓主小勝
對方還可以上訴
對法院這麼有愛, 就去吧.
扁哥 wrote:
所以意思是,他可以舉...(恕刪)



全賠不大可能。責任比就要看現場情況。但民事告訴很久,所以看多少錢,協商一下比較快,也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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