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彎後限縮道路路權判斷?2018.05.30 更新中

立法院三個字,有可能是過期無效的,更有可能根本就是偽造的,這在新聞上都說過了

顧慮當地交通狀況,警察是可以回派出所才處理的
從路邊護欄觀察,過彎後縮減的是外線道,這點對樓主比較有利。
toocck wrote:

你變換車道就該打方...(恕刪)

了解,您文末提及的部分正是我上來尋求協助的主因。
vrjason wrote:


這篇有意思,回復...(恕刪)

的確,該路段無任何標示。
但這部分是不是屬於國賠?這部分我就不是很清楚
新北市這幾年的環河道路充斥著不少這樣離譜的設計
我常走板橋土城段至少有三處車道限縮做得很勉強
樓主這段我沒走過但真的是極為誇張!
真不曉得這些設計人員為什麼這麼缺乏道安危機意識?

vrjason wrote:
道路設計規畫不當(過小的轉彎半徑設計,未明確標示速限)
chowchowyo wrote: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及...(恕刪)

你已經完成轉彎動作,且撞擊點在右後門,
已經是後車撞前車了,前面有人提到轉彎壓線的問題和結果沒關係,
已完成轉彎動作和壓線有啥關聯
nardi777 wrote:
從路邊護欄觀察,過彎後縮減的是外線道,這點對樓主比較有利。

還有這位網友的論點也是正確的,縮減的是外線道,
反而是外線道要做禮讓動作,而不是不減速撞上,
看來是對方距離抓的有問題造成擦撞,否則車損不會只有這樣。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你在15秒就已經超越他車了
對方愛催油門來追撞
(好像被超車很丟臉似的)

我也常經過此路,說真的,會撞上很難

誰先在前面就是誰先走
讓一下好像會少肉一樣
sa7039 wrote:
你在15秒就已經超越...(恕刪)

如您說的,我每天早晚經過,都是誰在前誰先走,自己也是如此,無論在左右車道,前方有車就是讓車先走,我想有部分原因出自對方不熟路況不清楚有縮減車道,只是對方仗著人多(影片一開始我右方銀奧迪也是賓士家的)一直在大小聲,直說是我害的
就堅持立場囉~~

反正~走法律跟他玩到底

不然那種人永遠學不乖的

(到法院後變俗辣的倒是不少)
chowchowyo wrote:
對方僅有強制險且行車記錄器內的記憶卡中毒損毀無法讀取...(恕刪)



樓主雖然有可能吃線~但撞擊點應該是沒有虛線了

個人的看法是後車撞前車

賓士阿北的行車紀錄播放出來 他可能就輸定了

只好藉口記憶卡中毒 死無對證 再用口頭說你壓縮他行車空間 把肇責賴給你

可以再追蹤更後面的車是否有錄到碰撞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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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 立法院的停車牌 以為警察及民眾會怕他 無聊的老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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