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紅牌的重車,是不是交通規則都比照汽車!

abc0204 wrote:
週日在山上,遇到重機...(恕刪)


擔心東擔心西
建議你不要上路..
或是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其實,重車不過是一台大一點的機車而已,
只是在台灣被妖魔化了,
想想如果當年沒有禁止進口的話,現在還會有這種話題嗎?

我隨便想想,就想到以下這幾點,也就是政府與大眾冠在重車上面,
莫須有的罪名與理由:

1.禁止進口20年:當年因為全球石油危機,一紙行政命令讓150CC以上的機車在台灣消失20年,中間幾年有無數的團體要求合法進口,
但官員們以150CC以下機車以足敷國人使用為由繼續禁止,直到2002年後為了加入WTO政府被迫開放,02年首批開放,直至去年底才匆匆通過重機條款,中間這幾年政府在幹麻?
禁止進口20年,這20年中黑牌車橫行,表示市場仍在,而當年翩翩少年盼到如今兩鬢飛白,終於也等到了這一天。

2.不合理稅金:在進WTO之前,由當時的立委朱星羽提案通過,150CC以下機車免牌照稅,但150CC以上加稅,
尤以1000CC為例,牌稅高達23000元,比同排氣量汽車高,在當年重機尚未進口的情況下,無異議通過,尤其造福一般民眾,卻為將來重機合法進口埋下伏筆,
合法進口後此稅制立刻成為焦點,交通部推給財政部,財政部推給地方政府,甚有官員以重機牌照稅為地方重要財源之一,
反對降稅,但有趣的是在02年之前,到底地方政府從重機裡面抽到多少錢?經過兩次降稅後,現已比照汽車稅率。

3.ARTC驗車,一車一驗,除非代理商進口,否則買到的車每壹台都是經過ARTC強姦過,驗不過下次再來;所有進口的車輛在國外早已檢驗完成,但偉大的政府不予承認,
一定要車主再花一筆錢,以台灣的標準再來一次;驗車費當然含在售價裡。

4.快速道路試辦:經由立委的幫助,95年政府終於開放試辦台72 68作為將來重機行駛快速道路的準備,250CC以上重機都能行駛,試辦一年;
一年後政府已採樣不足以及重機9成以上未開大燈為由續辦一年,再一年後政府擬再續辦一年,理由同前,政府以為全國的重車騎士通通住在竹苗地區,
但兩年來均未發生重機A1交通事故,顯見快速道路是適合重機行駛;有趣的是,試辦時規定250CC以上機車可行駛,但去年11月1日正式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
卻規定排氣量需550CC以上,令所有550CC以下車主無不氣結,類似兩個人努力兩年同時考上大學,但只錄取一人,另一個比較瘦的不錄取理由為早上下雨,
為什麼早上下雨不能入學?沒為什麼,就像550CC以下為什麼不能上的道理一樣。

5.96年1月29日,經由總統令頒布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16次會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之修正條文,
自『總統令 總統府公報』頒布施行6個月後,其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小型汽車相關之路權,開放全國各縣市『快車道、廢除兩段式左轉、
市區高架快速道路、東西向快速公路』路權,附帶決議方式,要求交通部在兩年內完成相關配套措施,評估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可行性,以及兩面車牌。
自此,重機路權進入一個混亂不明確的狀況中;
首先,
1.自總統令頒佈以後,交通部竟無聲無息,當作沒事一樣不作為,逼得全促會起來強行要在8月11日通車,逼交通部表態,交通部不得不重視,趕緊協調改在11月1日通車,
這就是典型的政府做事像擠牙膏,不施加壓力是什麼也沒有的。
2.而因為政府把重機路權比照汽車是政府偷懶不做事,比照汽車並非當初的訴求,而莫名的550CC界線讓黃牌的存在顯得沒有意義,
因路權與小綿羊無異,為何不直接變白牌?
3.52條修正案中的附帶決議意義為參考用,可不須執行,但政府執意實施兩面牌政策,因比照汽車之故,大眾皆認為此舉實為找重機騎士麻煩,重機車種百百款,沒有重機有前車牌之設計,
法條規定車牌為鋁製,放置車頭為殺人利器,而為了放置前鋁牌而需改裝車體,改裝車體責任警政署推給ARTC,ARTC卻不敢背書此改裝安全無虞,故最後決議為全台首創軟性貼紙車牌。
另一附帶決議為兩年內完成相關配套措施,評估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可行性,待兩年後政府是否執行如兩面牌積極?
4.為了不讓政府以紅牌重需發包製作為由再度延後通車,再一次史上僅見的,紅牌印刷費由民間自行出資製作;
5.中華民國交通法規從來沒有過一種,就是昨天不做會罰錢,但今天開始做了會罰錢;我在說什麼咧?就是重機兩段式左轉,昨天說的是為了保護重機騎士安全,今天是管你去死非得直接左轉不可,
那麼是昨天政府承認做錯了,還是今天政府是錯的?相信這種法條反差性絕對是前無古人而後無來者。
6.因為比照汽車管理,所以開放快速道路,但開放與否由地方政府決定,作法上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但當重機騎在機車道時他說你是汽車,當禁行快速道路的時候他說你是機車,
永遠都是政府說了算,很多縣市沒有很多快速道路,對於住在這些地區的騎士們,開放路權反而更限制更多了,現在的重機法條規定是汽車,但又沒有汽車的完整路權,
這種半吊子的法條全是因為交通部制定太多限制機車路權所造成。
7.因為比照汽車管理,原本停的好好的北市立停車場月租300,96年12月1日起因為變成汽車了,月租暴增為4800。政府說法是因為一般機車格重機無法停放,
又因為重機數量太少並不適合立刻規劃重機專屬停車格,因為比照汽車管理,所以規定必須停在汽車停車格,一輛一格,市立停車場不愧為公家機關,寧願機車格空空,也要把重機趕出去。
而私人停車場各管各的,他說不能停汽車格,重機也沒輒。
8.桃園機場航廈路段非國道,但卻禁止重機進入,因為這時候是以機車管哩,交通部回函理由是惟航廈特區係為國門所在,也就是說你可以開一台20年快報廢的4輪噴煙鐵銹車去接機,
也不能騎一輛200萬的DUCATI去接機,因為那是國門所在。
9.騎車上路會被無知的民眾開車鱉車,彎道灑油,上01會被一票所謂駕駛道德管理委員會謾罵責難,台灣上下不是一個對重機友善的地方。
10.最後搞得重機不是機車也不是汽車,管理用汽車管理,法律名詞是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車價又貴稅金又高。
11.政府解釋重機路權,何時以機車管理何時以汽車管理為政府權責,外人無法得知。
以上是我想到的,當然其中也許有誤,但八九不離十,也歡迎各位訂正補充。

風風雨雨這麼多年,討論的時間花費無數,而這麼的一切只是因為,

不過是騎個車而已嘛~
hairo99 wrote:
5. 嚴禁任何非理性...(恕刪)

恩..看到了

這種月經文
就別再討論了吧!
kinmen0823 wrote:
政府開放重...(恕刪)
想請教一下...您是從哪個角度看重機而覺得它是一部汽車哪? the last time i looked @ my bike...it still only have 2 wheels. anyway, 愛好騎車的我, 昨晚出差回來就騎車出去晃晃, 幾乎在每個紅綠燈都會有車直接繞過我的重機等紅綠燈. btw, 我是停在機車格後面等的......那些車就直接停到機車格裡等紅綠燈. 請問那時您在哪裡, 怎沒跳出來主持正義? 另外, 當我在汽車/重機專用道等紅綠燈的時候, 也常常有很多小綿羊出現在我左右...有的還直接繞到我前面到等待現前面. 而這時您又在哪裡...騎重機沒有罪, 而是一些不守法的使用者! do u get it?! 常常有人會拿這種沒有營養的東西出來製造混亂. 只讓我覺得又是一些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人又再度出現了!

life is racing and everything else is waitin'!!!
abc0204 wrote:
週日在山上,遇到重機讓我很反感,躲在對向的汽車後面,根本看不到,忽然加速跨過雙黃線,到我這來逆向超車,還好我閃的快,不然不就會被『因注意而未注意』而害到一輩子!


我覺得這位人兄倒是說的很中肯。

228跑到北橫晃晃,先聲明,我是騎重機去的。也是看到三台BMW的重機,其中一台就在我前面跨越雙黃線超車。
超車我是沒什麼意見,從左邊超或從右邊超也不關我事,甚至雙黃線超車我也覺得你有注意到來車就好,畢竟有些車輛上坡時慢得不像話。可是這位人兄就在我前面,盲彎根本看不見對向來車的地方超車。我很好奇他就這樣寧願賭上對向不會跑出一輛大卡車之類的車子出來嗎?還是他要賭一下對向有車來時同向的車子會稍微閃一下,對向也會閃一點,讓出一點空間讓他刷卡過去?要知道那可是一台BMW R1200GS加上側邊行李箱,寛度可是有半台汽車寛的。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點,今天小摩托車很多都是這樣跨越雙黃線超車的,超到大家習以為常,見怪不怪,已經認為是正常的。雙線道的車道排成一排,就可以看見小車跨越雙黃線擠到前面去。騎小台的大家這樣騎,換成大台的摩托車當然大家還是這樣騎。我不知道這樣對不對,我是覺得不太應該。

這位人兄雖然我覺得講的很有道理,可是那不是我,我今天騎重機到山上去只是去放空一下自己。我很有把握我是那個不會讓你嚇一跳的那個人,會不會在你前面犛田我倒是沒有把握,有時轉個彎地上有砂石說不定就犛下去了。今天你如果在路上看到一輛汽車到處蛇行、超車、超速你會不會投到Mobile01來抱怨?如果會的話,那你會希望所有的汽車駕駛看到Moible01這篇文章同時會深切的反省自己嗎?


樓主人怎麼不見了
出來抱怨一下就跑了
自己的文章發了就不理
嚴重浪費01的資源...
我自己開車或騎小50,
但對重機並不會有太大的意見,
畢竟路上看過太多亂象了,絕大多數不是大型重機造成的.

我只是在想,法規有不周延之處,所以大家要互相體諒啦,

舉例來說,
按規定大型重機在有停車格的地方必須停在汽車格內,且一格限停一台,
你能想像找車位繞了快一小時,結果看到路編整排10幾個汽車格一格放一台大型重機的畫面嗎?
我相信任誰看了都會受不了.

在快速道路上看到重機也覺得他們很可憐,被一堆汽車包夾,想超車? 隔幾天就會有人上網po某年某月下午看到幾台重機在某某高架上蛇行. 騎太快有人說飆車,按速限騎有人嫌龜爬檔道,閃燈按喇叭緊逼都有.
可是我看其它汽車很多也明顯超過速限、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龜爬或快速緊逼小車.... 有資格去嫌重機嗎?

還是總歸一句話, 大家要互相啦~
台灣就這麼小一顆,路上只要每個人都能多一點公德心與體諒的心,交通會好很多.
要不然再多的法令罰則、再嚴格的執法,交通也順暢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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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Cheng wrote:
我自己開車或騎小50...(恕刪)
+1!! 要是大家能互相體諒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針對重機的月經文了. anyway, 剛騎在市民上面就被一部車緊緊的貼在我後方. 我想他是想要找我飆車吧?! 加速離開又會被誤會我跟他在飆車...不理會他, 他就跟的更近. 其實這種事還蠻常發生的, 在市區裡也要被小綿羊挑性......這時那些正義魔人又在哪裡呢?! 大家共用一條路, 能守本份的就盡量遵守...有機會多些勸導少些口水. 不然總會覺得常開這些post都是一些酸葡萄.
life is racing and everything else is waitin'!!!
扯這麼多幹啥?重點是不要被缺錢的政府搶錢的坎坷日子裏,您依舊能安全快樂的享受騎車樂趣吧!

我騎的是的美式400CC,大小卻是與1100CC同款的車體與重量差不多,更比一些街跑車看起來大的多,掛著黃牌去加油,遇上車友還會有人說怎麼還不去換紅牌。即便告知400CC,依舊以懷疑的眼神看著我的車。

最有意思的就是市區兩段式左轉,常常那個小筐筐停滿的並非都是兩段式左轉的機車,想想那麼大,重且車身長的一台車子兩段式左轉?只好轉過去橫著檔著路口讓大家欣賞。常有不知名民眾問說:不是大車可以直接左轉,我都要很高興的不厭其煩的回答:這是跟妳們一樣的小車!

尤其某次遇上下班時間,警察跑來糾正我:你橫擋著路口耍帥啊!為何不直接左轉?我說我是黃牌,他也納悶幹啥這麼大台車弄個黃牌,我說那是政府規定,你是執法者,我是升斗小民!只要不罰錢,要我幹啥就乖乖幹啥!

550CC以上那就幾乎是有錢人的天下,負擔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其中的法令制定動機並非單純的現實面交通問題。也就是說當政府開放擁有私人飛機後,逕拿納稅人的錢去蓋一些豪華私人飛機場,外加未來必須還要天價的機場維修保養費用,窮困的升斗小民你也只能以羨慕卻僅有著乾枯流不出淚水的眼睛看著天空,不!看著電視廣告:手中拿著樂透彩,告訴你兒子:爸爸買給你!

最後,不敢指望這個政府能真正做什麼,或者是否開放250CC以上未來行使快速道路,只希望有個這個國家該有的馬路品質的水準啊~

還路權於民那是騙人多年的口號,因為最基本的路權,我想應該不是指那個坑坑洞洞,或者那個鋪了馬上來挖,挖了隨便亂補的千瘡百孔馬路吧!

輕則截肢殘廢,重則死亡,最後國賠是那些該負責任的公僕拿出來的薪水或者退休金嗎?不是,還是妳我上繳的辛苦工作血汗錢~

外加,繼續養那些該做事卻不做事,活到老領到死的官員...
好久以前的文章,還被挖出來,真是有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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