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用傳簡訊,簡訊目前是沒辦法設定什麼黑名單,基本上她會收到,你簡訊告訴她,請她在3日內主動和你聯絡,否則因為找不到她,所以會直接提告,一般人看到後多少會怕,反正試試看,沒效再想其它辦法,沒保車體險只能先這樣嚕~-----------------------------原來,樓主已經傳過簡訊了,我之前有遇過,我就連續一天打10多通+簡訊問候,連續三天,自然就回電話了,反正,別半夜打過去,正常時間打和傳簡訊,自然會對她有壓力,試三天,不行再說~
依個人經驗~只要當時有報案做筆錄.那該有的資料都有了.要告都不是問題.拿相關文件去法院申告即可.個人遇到的是完全的不理不睬政策~初期還會打電話恐嚇.之後完完全全不理你,區公所調解不到,法院調解不到.沒關係,我還是跑自己的流程,最後法院要裁判的時候,人就會出現了.不然對方敗訴機會很高.而且好像會通緝吧?像這種不複雜的案件,主要是跑法院時間會拉長,但大概去2~3次就結束了,法院都會寄通知信告訴要出庭.
純車損:民事,不告不理,要事發2年內提告,絕對不會被通緝律師:非必要,若請一審級約3-6萬,不能向對方索賠,法院不會判律師費給付調解:對方可不理可不到,您也沒辦法提告: 要先預付裁判費約索賠金額1.1%,精神損失賠償不會判給您.若修車其間有需租車可以憑合法收據索賠,會判給您判決後,對方還是可不給,那就要去申請強制執行,扣薪1/3 或 扣動產/不動產拍賣建議:先申請調解,不用錢若no show,告民事小額簡易庭不要請律師自己提告,還是會強制調解一次,然後半年內速審速決,再拿判決確定去執行金額 只有2 萬,應該不會脫產,強制執行扣薪就可拿到了,只是很耗工祝順心
raymond0715 wrote:春節時在國道上被一個小女生撞上,後來雙方一起開到國道警察局做筆錄。小女生說她會賠償,我們也相信了,拿了報案聯單就走了。 筆錄做完後警察給你的報案單上會有雙方的聯絡資訊啊!不會只有電話的,應該有姓名、戶籍地址等,有這些你就可以提告了。
初判不需要到原分局申請只要有報案單 自己上網申請即可還可以選擇哪間分局領初判表~既然雙方都無這方面保險~可以不用等初判~直接先去申請調解調解不到~直接到地檢署申告 只能告車禍賠場事後就等檢調通知!通常接到法院通知都會出現的!!
因沒有人受傷,而毀損不罰過失,所以是純粹的民事求償案件,派出所不介入,但是可以請他們轉送當地調解委員會,一二個星期後調解委員會就會通知你們雙方到場調解,但沒有強制力(也就是他們可以不到場)。不清楚你們是怎麼撞的,但如果是對方從後追撞你的車尾,除非是在你突然切換車道下發生,否則肇責多是在對方。這個不用初判表也很清楚。當然如果是想增加談判籌碼,也可以等申請到初判表後再要求調解。
當時因春節期間車多,車速不快,對方就突然從後面撞上。對方是左側車頭跟前車燈毀損,我們是右後方損傷-包括排氣管跟保險桿。我們有裝行車紀錄器(但我們在前,功用可能不大。有交給警方了)對方則無肇責理論上應該是對方才是最後防線 wrote:因沒有人受傷,而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