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標示禁止行人穿越了而造成車禍...是行人違規在先.卻要駕駛人來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先給你吃悶虧了)
我開的是"車道"耶..不會有行人沒事在快車道上面散步吧!!
我同學說..以後缺錢的話可以在馬路上忽然被車A一下或撞一下..
反正受傷(人)的最大.有車的都該死.都有個"道義上..."
就可以以和解拿錢收場...
你缺錢嗎?你沒工作養家活口嗎? 請拿自身當籌碼.挑一部喜歡的車給他撞吧~~就什麼都不缺了...
Bruce Lee wrote:
你缺錢嗎?你沒工作養家活口嗎?請拿自身當籌碼,
挑一部喜歡的車給他撞吧~~就什麼都不缺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