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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8463826
kevin-TWN wrote:
為何 要你出面去談賠...(恕刪)
我朋友開車外線直接跨2車道到內線,後方機車煞車不急追撞,破皮,車殼破掉.
地上煞車痕10公尺,人車又滑了很長...基本上超速很多很多很多....
後來協調出來賠對方6,7萬.另外加上第三責任險賠對方車子損失.
朋友事後講...
1.上法院很麻煩,除非你不用上班.當然你可以試試這條跑法院的路.
2.對方肇責多大不重要,重點是有沒有受傷.你可以不合解上法院,等判決,
但判決絕對不是你想的可以減少這麼多賠償金.
3.不合解就是上法院,如果判出來還是不願執行.那就是背一條刑責.過失傷害.
你如果不用找工作,或是只是打打零工,那有沒有背這條都沒差.
4.不是有買第三責任就可以全部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只會對他認定的金額內做處理.
5.能用錢擺定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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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68464013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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