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ty wrote:過路口要減速就是一條莫名爛的規定難道我要在台灣大道上每經過一個紅綠燈我就將速度從60降到30?對方違規我方依限速行駛只是行經路口沒減速就要背負責任真是爛透了...(恕刪) 噗噗......原來就是有你這種駕駛路口本來就是要減速, 誰知道會遇到甚麼事情? 甚麼叫做保護駕駛你知道嗎?難不成去國外道路口都要停再開都是瘋子難怪重機會成為眼中釘不是沒原因的叫別人三寶之前請先審視自己是不是三寶之一好嗎
bibliophlist_32 wrote:鑑定結果沒下來前。看影片也沒辦法說他沒超速吧。...(恕刪) 沒錯!!但這個人評論了!!!這個大型重機速度相當的快嗯?用肯定句!!!?連【疑似】2個字都沒用?請問~~~~鑑定報告出來了嗎?
“難怪重機會成為眼中釘不是沒原因的”看到這段某人回文就感覺奇怪......因為今天事件是重機........所以因此被當成眼中釘不是沒原因??那如果今天事件換成汽車??一樣要用眼中釘看車種??就像樓上34樓的留言也一樣..........
jonty wrote:過路口要減速就是一...(恕刪) jonty wrote:過路口要減速就是一條...(恕刪) 重機騎士如果有遵守你口中這條莫名其妙的規定他能逃過這一劫menter wrote:就算重機想閃,應該...(恕刪)
vic5288 wrote:重機騎士如果有遵守你口中這條莫名其妙的規定他能逃過這一劫..(恕刪) 如果全台灣人民都照那條莫名其妙的規定~~~那位重機騎士應該還塞在出發地新北市....不用說埔里....可能要騎到台中還要兩天兩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