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5K2 wrote:難得一次想說入巷子慢慢開慢慢轉, 之前入巷子都是用殺彎進去的, 結果開慢反而出事被撞到右後輪拱的寬體.業務說機車騎士是直行車我右轉要負擔的責任比較多, 我開在外線, 100公尺前就已經打燈, 入彎也特地慢慢入, 真算我頭上我不服.後行車紀錄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6AwY5TO9og 看痕跡是側邊擦撞你轉彎沒先關門.....
Leonarka wrote:即然知道是同一車道那以後所有的汽車看到前方有機車是不是能認同他有路權,不能將它逼向右側呢?事實上就是,大部份的汽車都會逼...不會讓機車在車道中間長期行駛那麼,你所說的就不成立了,是長期以來汽車的逼車以及政府的教育,讓機車會靠右擠宣導是必要的,注意汽車要右轉,要提早注意超過它這些都是對的,個人也是遠遠看到汽車要右轉就會超車但很多人都被教育成只敢靠右騎呀!! 遠遠看到你還硬超 給你拍拍手拼得過早三秒鐘到家拼不過晚7天到家
個人覺得樓主開法還算合理至少方向燈有,機車也不能說完全沒錯畢竟後方另一台擋車防衛性就做得很好,從左邊超過去了出事的機車從紅綠燈一路衝到樓主車後,毫不考慮就直接右邊鑽進去了連減速都沒有。但我想樓主最後判決比例絕對比較高。畢竟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雖然法規是規定同車道超車是要由左方。不是右方。但除了紅牌外,白牌從右方超車已經是潛規則了。因為交通部從小就教育機車就是要走右邊邊邊角角沒資格跨到路中間來。算是為了幫交通部擦屁股。樓主你就認賠吧。M25K2 wrote:難得一次想說入巷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