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晴吧 wrote:禁止聯結車上路才是對...(恕刪) 如物價翻3倍願意接受嗎從宜蘭或南部上來的農產品要坐船到台北港再用貨車分n次運送到時候貨車為了講求載貨量多,事必會超載,當出意外時又禁止貨車上路嗎怎搞到台灣越來越倒退
神咲 七海 wrote:小車的自煞性能這麼...(恕刪) 第一, 樓主文法不通, 「禁止跟在聯結車前面100公尺」, 『跟』是指從後跟隨,小型車開在前方,怎麼會用『跟』呢? 正確應該是寫「禁止行駛於聯結車前面 100 公尺」第二,現行法律就有安全距離的規定,所以連結車只要跟前方小型車保持好的安全距離,就會大大減少這樣的事故了第三,連結車未妥善綁緊固定貨物,連結車本來就有問題,怎麼會怪到前方小型車嗎? 難道我開車在路上還要為後方連結車怎麼綁貨物負責嗎?第四,看影片標題就知道這發生在國外,國內沒聽說過類似的事件,如果為了一些小事就要立法,那就是因噎廢食 (怕樓主看不懂成語,特此解說,因噎廢食之意是說,因害怕噎到,所以乾脆不吃東西,係比喻為了怕出錯或發生某些潛在的問題,索性把重要的事擱下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