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該立法禁止跟在聯結車前面100公尺

放晴吧 wrote:
禁止聯結車上路才是對...(恕刪)


如物價翻3倍願意接受嗎

從宜蘭或南部上來的農產品要坐船到台北港再用貨車分n次運送

到時候貨車為了講求載貨量多,事必會超載,當出意外時又禁止貨車上路嗎

怎搞到台灣越來越倒退
神咲 七海 wrote:
小車的自煞性能這麼...(恕刪)
實在看不明白貨物未固定與標題的車輛駕駛於貨車前後方有何關係
這影片是在國外,難道樓主只要拿個外國影片就要台灣立法還是說可以直接跟影片當地國家強烈要求改善?台灣的鋼捲拖車都是有凹槽設計的,至少經過中龍鋼鐵都是這樣子還加入捆綁固定
事發地在越南, 報導在此, 無人傷亡
神咲 七海 wrote:
小車的自煞性能這麼...(恕刪)


第一, 樓主文法不通, 「禁止跟在聯結車前面100公尺」, 『跟』是指從後跟隨,小型車開在前方,怎麼會用『跟』呢? 正確應該是寫「禁止行駛於聯結車前面 100 公尺」

第二,現行法律就有安全距離的規定,所以連結車只要跟前方小型車保持好的安全距離,就會大大減少這樣的事故了

第三,連結車未妥善綁緊固定貨物,連結車本來就有問題,怎麼會怪到前方小型車嗎? 難道我開車在路上還要為後方連結車怎麼綁貨物負責嗎?

第四,看影片標題就知道這發生在國外,國內沒聽說過類似的事件,如果為了一些小事就要立法,那就是因噎廢食 (怕樓主看不懂成語,特此解說,因噎廢食之意是說,因害怕噎到,所以乾脆不吃東西,係比喻為了怕出錯或發生某些潛在的問題,索性把重要的事擱下不做。)

應該要立法禁止沒事在社群網路上編故事,練哮話
開版的一整個胡說八道
神咲 七海 wrote:
小車的自煞性能這麼...(恕刪)


你沒開過車吧?

務實一點是考駕照再嚴格一點,減少三寶...
載重車速限再低一點..
國產車強制規定安全配備不能偷...

這些還比較實際一點///
我開車30年

你教教我怎麼'跟'在車子前面?
高速高路行駛車輛已經有規定跟車距離!小型車車速100公里/2大概50公尺,大型車車速減20,
我很少看過大型車照規定的!!

神咲 七海 wrote:
小車的自煞性能這麼...(恕刪)


連結跟大型貨車、車道應該另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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