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站方處理,此文已不具討論價值~謝謝

本人建議,這家人想凱油,就給他告也沒什麼,要告也要拿證據,拿不出證據反告誣告,要告就陪他玩,不須太軟弱,沒死人沒重傷,賠20萬,遇事不怕事,你既然沒撞到他,為何要先陪償他看他,你先輸了一步,現在起,不須理他,叫他去告,不用怕。

damoto53822080 wrote:
107年4月下旬上...(恕刪)


都看到有人在您車道上還不減速讓他, 這麻煩是自己找的.
上法院雙方一定都有錯, 賠不了就讓他告吧.



提醒樓主


在影片處 02:41


確實有闖紅燈



要慶幸對方人還活著





警察在做紀錄一定有給你簽名 不符合事實還會簽名才怪

再來他沒證據你又覺得你沒撞到他 那你幹嘛去探望他

那根本就是承認撞人了阿

jungle911 wrote:
隨然沒有撞到人,可...(恕刪)

我遇過,不過我是騎機車,經過彰化某一段路口,剛好去上班,途中也沒有撞到任何人.物
隨後隔天晚上,接到民族派出所某位員警來電
聲稱(其實是肯定)就說我昨天幾點有沒有行經某某路口,撞到一名騎機車的婦人,肇逃
我說當然沒有啊,有撞到我會下來處理阿,員警又說說你機車現在在哪裡修理要我老實說
我說機車停在家裡,沒壞修啥修,然後就開始恐嚇你,說肇事逃逸要判幾年,對方現在在醫院昏迷不醒等等等
一直要我認罪,我說我沒撞到啥罪,後來員警要求我去警局一趟做筆錄,我二話不說就騎著機車去,他要求我騎機車去看有沒有撞擊點
到了派出所直接找那位員警,對方家屬也立馬衝出來做勢要打我
我說有種你打看看,你最好搞清楚事情再來說
在我要求看路口監視器釐清案情的時候,員警才反口供說剛好監視器,那個時間點我剛好只有我一台機車從那裏經過
所以是想問我說有沒有看到發生車禍那個時候發生的當下
我假設7:30經過該路口,對方婦人莫約730分30秒才經過時間相差30秒左右
我就很不客氣的反嗆了,我是背後有長眼睛,都經過30秒了我能看到我背後發生的事情
還有你這位員警不分青紅皂白隨便亂恐嚇亂講一通,還跟家屬說是我騎機車撞到他媽媽
我機車也根本沒有任何擦撞痕跡,現在你誣賴我包含家屬要追著我打,你現在要怎樣解決
員警很聰明,說沒有啦是我誤會了,我是來請你配合協助辦案,不是說你是嫌疑人
我說那你電話裡面是講那個什麼話,說我肇逃說我撞到人要給我關多久是怎樣
他說沒有拉誤會,只是想在電話中問你有沒有看到事發經過而已,沒想到你親自來一趟
對方家屬,也知道誤會一場,馬上全部變龜孫子一樣
我就跟員警說了,XXX是不想讓你難過而已,還有你們這些家屬,事情都沒搞清楚,亂咬一通還要打人,現在是怎樣
後來我就放過家屬畢竟加有人出事情,但是那位員警,我實在吞忍不下去,我就直接找他們所長,要求給給我他一個交代
沒想到也不理我,不了了之,算了台灣的的警察就是這樣,會讓人看不起唾棄不是沒有原因的
如果你沒撞到,就該據理力爭,有撞到就承認,事情沒那樣難解決,最討厭的是做了又不敢承認
看不出有撞到老人 ,樓主已經拿出證據了,
對方得證明樓主有撞到。
請別急著檢討樓主
車速其實不算快
事後也多次探望老人家
態度都算很好

行車紀錄器確實看不出來有明顯晃動
樓主當時也感覺不出特別反應
說要減速的人能不能也檢討一下老人家走在馬路中對車輛造的危險性
這部分用路權說明可能很清楚
但是臺灣法律模糊到碰到人就可能要負責的狀態下
應該很難說得輕

如果老人家無傷的狀態下
家屬要求過分賠償金額
建議樓主還是要主張一切合法的權利
切勿息事寧人的心態
難保將來不會有更多衍生問題
必要的時候應該徵詢法律專家而非鍵盤專家
開車習慣真的不好啊!!

還防禦駕駛呢,接近老人時,連減速的防禦動作都沒有,左邊雖然有機車,你並不是沒有往左迴避的空間。產業道路的車速不慢,一堆視覺死角~車速依然故我。停車車頭也嚕的太出去了。

說真的很難解釋你車開過去車子抖了一下的原因。如果是坑洞?應該會是前後輪摳摳兩下。當然,你可以不必做不利於自己的陳述。

因果報應,屢試不爽

如果你沒有闖紅燈右轉
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人家找到你,代表有某個程度的證據了
真的談不攏的話就讓法官判吧

damoto53822080 wrote:
補充一下當事人左手...(恕刪)


我是看到2:53的地方畫面跳動一下 不過的確也有可能是Youtube防手震功能造成的畫面液化

老人撞到很容易黑青 如果左邊無傷 那可能真的沒直接撞到 是因為太靠近車過去的氣流+嚇到才摔倒的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