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h_gmail wrote:
並沒有違反
交通法規本來就不能管到私人停車場 校園 私人住家空地 這是常識啊 大大 ...(恕刪)
這我當然知道啊!
法本來就不及民間,我今天就算開一個停車場只規定法拉利能停,你開toyota也只能在外面看嘛。
我只是想說法官的見解講得很冠冕堂皇,他根本就不清楚重機為何必須停汽車格的由來啊!
只是個法匠而已。
法官可以說人民全憑個人主觀之認知,認為其設置不當或違反並無妨礙交通、影響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之虞,即可恣意不予遵守,則交通安全秩序勢必無從建立,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亦將無法確保。
那停車場業者也算是人民,不需要遵守法官自己說的只是因為他是老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