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
你可以去跟高雄交通...(恕刪)
所言甚是,應該去反應一下!
Fscbmw528 wrote:
車停在路邊既無紅線也無黃線,車子何其無辜,被屋主留下簽名!
當場有打電話報警來處理,只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我只能悻悻然的離開!
我無任何違規行為,而屋主一直咬定我沒有留下電話號碼,他這樣做只是剛剛好而已!
我唯一的錯是「我開的是好一點的車」,試問怎麼可能去留下電話號碼?
若正在情形下,大家會在車上留電話嗎?
我是守法的老百姓,請教各位,我該有什麼動作?
或者只能自認倒楣,活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