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但 有時候 又真的是這樣的情況
常見 馬路上 一堆 貨車司機
守法的是多數 但就是有一些白目的....
開著 3.5噸的柴油車 還要狂飆
任意超速 蛇行 不保持安全車距
對這些人 發生事故 多數就是要耍賴 雙手一攤 賠不起
MD 要大腳油門時 先掂一掂 自己的斤兩
如果發生事情 無法承擔 為何不安分守法一點
不要給 無辜的人與家庭 造成困擾
我常在幻想一個問題 如果 高速公路上的大車 無論 砂石或拖板或遊覽車
那些 喜歡以大車逼迫小車造成人家心理壓力的
如果將司機位 改裝在車體外的最前方 一發生碰撞就是這種人先承擔罪業
這些人 還會 超速 不保持安全距離嗎 ??
人真的 不要犯賤 自己的命是命 就不要不尊重他人的性命.....
或是 乾脆 參考美國的法規 只要發生事故碰到人
可能 一輩子都要承擔鉅額的賠償與責任
真的 唯有重罰 才能夠對這些 白目的人產生嚇阻的作用
dgame wrote:
問題是 當 一千萬的超額都不夠賠的時候哩?
當超跑今天要賠的是一千萬 還可以說一年多個兩三千
等到 他要賠的是 四 五千萬? 一年要多個一萬...
關鍵是 當這些超跑越來越貴
車主本身是否應該賦予更高的責任
(ex, 停在停車場 而非路邊亂停;不然一堆超跑像是不怕撞 不怕刮 不怕拖吊...)
四五千萬要賠什麼樣的車禍?
那不就是自己沒有提高警覺才會造成如此嚴重
你犯錯要別人扛?
真是好棒棒
不要講機車可憐
這種狀況必然是汽車
養一台汽車光是稅金與基本保養
一年起碼要接近兩萬
然後幾千塊一萬塊出不起?
那他不用撞超跑
也不用撞死人
他光是把你的機車撞爛一樣還是賠不起
現在最根本的問題是
人性都心存僥倖
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所以連基本的保險都不願意保
所以每次01看到問肇責的超過8~9程都是沒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