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其實 我不太同意這句話

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但 有時候 又真的是這樣的情況

常見 馬路上 一堆 貨車司機
守法的是多數 但就是有一些白目的....
開著 3.5噸的柴油車 還要狂飆
任意超速 蛇行 不保持安全車距

對這些人 發生事故 多數就是要耍賴 雙手一攤 賠不起
MD 要大腳油門時 先掂一掂 自己的斤兩
如果發生事情 無法承擔 為何不安分守法一點
不要給 無辜的人與家庭 造成困擾

我常在幻想一個問題 如果 高速公路上的大車 無論 砂石或拖板或遊覽車
那些 喜歡以大車逼迫小車造成人家心理壓力的
如果將司機位 改裝在車體外的最前方 一發生碰撞就是這種人先承擔罪業
這些人 還會 超速 不保持安全距離嗎 ??

人真的 不要犯賤 自己的命是命 就不要不尊重他人的性命.....
或是 乾脆 參考美國的法規 只要發生事故碰到人
可能 一輩子都要承擔鉅額的賠償與責任
真的 唯有重罰 才能夠對這些 白目的人產生嚇阻的作用
啥超跑條款,可笑至極⋯⋯ 難怪窮的越來越窮。
 
買的起車的定義是有錢加油保養以及買保險,你要省超額險就要付出碰到時的風險,就那麼簡單。

我超額買了9年,難道是傻了?只要我不違法沒傷及人身安全,可以安心開車。

開車恍神就是危險駕駛沒任何理由,檢討被害者?人家買超跑的錢都是輕鬆愉快撿來的,只有你們買車都是辛苦錢? 一樣都是錢買來的應該一視同仁,真的要說人家繳的稅金還比較多呢⋯⋯

dgame wrote:
問題是 當 一千萬的超額都不夠賠的時候哩?
當超跑今天要賠的是一千萬 還可以說一年多個兩三千
等到 他要賠的是 四 五千萬? 一年要多個一萬...

關鍵是 當這些超跑越來越貴
車主本身是否應該賦予更高的責任
(ex, 停在停車場 而非路邊亂停;不然一堆超跑像是不怕撞 不怕刮 不怕拖吊...)


四五千萬要賠什麼樣的車禍?
那不就是自己沒有提高警覺才會造成如此嚴重
你犯錯要別人扛?
真是好棒棒

不要講機車可憐
這種狀況必然是汽車
養一台汽車光是稅金與基本保養
一年起碼要接近兩萬
然後幾千塊一萬塊出不起?

那他不用撞超跑
也不用撞死人
他光是把你的機車撞爛一樣還是賠不起

現在最根本的問題是
人性都心存僥倖
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所以連基本的保險都不願意保
所以每次01看到問肇責的超過8~9程都是沒保險的
就算是買超額也是要賠阿,只是先由保險公司將車修復完畢之後再向肇事的人求償.所以這件事不管有沒有保超額都還是得賠錢。所以有沒有保超額這件事應該不用再討論了吧!
真不知道是哪個傻子想出來的!

明明就有超額險可以保~!

偏偏有些人就是喜歡省小錢花大錢~那當大家買超額險買假的喔!

一年才多1~2千而已~你明知道自己常常開車那為何不保?

人真的不要鐵齒!之前案例這麼多~口袋不夠深還是買一買比較心安~


不是我們心狠...

那是今天剛好撞到四台超跑~好險人都沒事!

有想過今天他因為疲勞駕駛如果是撞死四條人命呢??

那又會害到多少無辜的家庭??

錢能挽救的事都還好,如果是四條人命妳要怎麼救??

stoak wrote: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恕刪)


1.不保超額險。

2.恍神開車。

3.撞上超跑。

以上同時達成的機率有多少???

更何況1.2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chung2072 wrote:
就算是買超額也是要賠阿,只是先由保險公司將車修復完畢之後再向肇事的人求償.所以這件事不管有沒有保超額都還是得賠錢。所以有沒有保超額這件事應該不用再討論了吧!


笑死人 你先搞清楚車體險跟第三責任險+超額險的區別再來發文吧

還超額險代位求償勒

你知道大家都看到你在發搞笑文了嗎
如果是撞到四個人會不會比較划算?

--
什麼鬼條款

話說回來妳要怎麼界定肇事者是故意還是非故意??

等到肇事每個人都說他是非故意那不就沒轍??
我只知道台灣超跑沒多少輛,汽機車約有2300萬輛,

如果照1200萬超額保費3-4000元,全民加保,保險公司根本是賺翻!!!!!!!!!!

這種超額費率保險司還給過可真是奇跡了

順便算一下強制險的費率

每年車禍死亡約3000人一人理賠250萬共75億

2300萬車輛強制險1000元共收保費230億。扣除理賠人元費用,這生意真的不錯


啥叫做財團政府? 就是這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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