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超過500萬的汽車 應該加徵 奢侈稅

本末倒置

建議以後買車要出示財力證明

沒有500萬現金及車位不得買汽車

沒有100萬現金及車位不得買機車

沒錢就去搭大眾交通工具

免得又要當孝子

房子超過一千萬也應該徵奢侈稅
三間房的人賣個兩間,隨便就買個幾台超跑
然後講開超跑的人奢侈
我真的不知道那個臉是哪來的

ITALY米蘭 wrote:
真的~~台灣目前的亂象就是很多人看到有錢人開超跑就認為是炫富~
不分青紅皂白就亂貼標籤~
那些開雙B酒駕撞死人怎沒人一起來抵制雙B??
路上最危險的是大型交通工具如砂石車,公車~大家怎不去抵制?
可惜 超過300萬就徵收奢侈稅了
單人名下超過一戶房子 第二戶也是不同稅率

我是絕對不會對政府提出這種無理要求
政府不管怎麼樣 只會站在有錢人一方
今天那些有錢人買車被課奢侈稅
我們平民卻沒有課 多數牌照稅也更低
富人們繳的稅比我們還高不少
還有人在起哄 應該設車禍賠償上限
各種對富人不利 而且又是自己違規的狀況下

錢的力量非常大 我可不想百姓又更困苦
看看最近那個什麼治裝稅吧
再罵那些富人 民生只會愈趨可悲

要罵可以 但是理性阿

不然 房子以後超過500萬
每年多徵收奢侈房屋使用稅5%
1000萬就徵收50萬使用稅
這樣有比較高興嗎? 要比窮 比不完
比你窮的人 越是受窮而限制了想像
越是被限制想像的人 凡事都只會想像了
被限制想像又愛想像 就是所謂低下
沒繳稅的聲音最大聲,沒錢就別開車了,好好努力賺錢才實際
想到一個不錯的政策

未來任何掛牌都必須向政府繳交1000萬保證金
若事故發生且有賠償責任 便從保證金優先代償
保證金不足額則吊扣牌照 直至保證金補足
保證金額度亦可使用保險保額作為額度補償

若保證金不足額 且違反道路使用條例 
視同公共危險罪 處以鞭刑80下 罰款200萬
幹嘛這麼麻煩 就禁止小汽車售價高過100萬就好了 大家都一樣 喔 100萬還是有人賠不起喔 要是一次撞四台..也要四百萬耶 那.....乾脆不准有自用小客車就解決了

csmf wrote:
要檢討的是人和修養...(恕刪)


車子也是有問題的
沒事馬力做那麼大做啥


mrlin1111 wrote:
加徵奢侈稅 就建立一個專戶 將來如果有家境不好的人 撞上這些名貴車輛 個人就最多負擔500萬 其餘由專戶負責 不然這些車輛滿街跑
跑得快 煞車性能也很好 一般轎車跟在後面緊急煞車也是停不住的 都會撞上去的


邏輯不通的想法..

超過500萬的汽車 才多少輛. 這樣專戶根本沒有能力賠

建議所有人買車通通加稅20%. 買越貴繳越多稅..

專戶錢多多..被滿街亂衝亂撞的車子撞到也不怕人家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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