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我在私人停車場撞車後逃逸,要我到案說明,結果居然是….

如果樓主非常肯定你沒撞到車

警察只是通知你,看你要不要去確認一下,這是民事案件,樓主沒有義務要去確認

但樓主既然去了,就是"自願"的,自然沒有什麼賠償問題,不管是對警察還是對方當事人

我的話就會叫對方直接提告民事損害賠償。

Charels wrote:
挖咧,我騎了半個小時過來,一整個感覺被耍。我可以對報案人及員警提出浪費我的時間的賠償嗎?-...(恕刪)

協助員警到案說明,這是權也是一種義務,沒什麼大問題吧!
再者,就算你不去,員警最後有會去找你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有一個真實事件,一位女警回家,發現有位陌生男子躺在床上,這位女警立刻開槍射殺這位陌生男子,
事件結果是,這位女警走錯路,誤闖鄰居家門,還開槍射殺她的男鄰居,而這位倒楣的男鄰居,一點錯都沒有,
這位男士是在自家的床上睡覺,結果被女警射殺.



Officer Amber Guyger

The white Dallas police officer accused of shooting her black neighbor to death after entering into his apartment.
我車子給旁邊的車撞了...
私人停車場最沒保障...叫警察也沒用...
只能看撞你的人的良心了...

wys819 wrote:
同感...(恕刪)

在+1
zzz
zzzz
zzzz

dannyETTC wrote:
只能說倒霉
上次有個善良老百姓 在市區人多的地方
因為證人指認錯誤 當眾被壓制逮捕
最後也拿不到賠償...(恕刪)


是因為他自己不提吧
自己認倒楣...

對誤認的證人提侵權賠償,因為他的行為造成自己的身體權自由權損害
甚至提過失傷害都行,有驗傷

對警察提傷害罪,甚至提國賠.....執法的瑕疵甚至是錯誤,造成你的損傷損失

討不討的到公道沒人知道,就是訴訟會不會贏,判了才知道
但不是"只能"自己吞了...


回樓主:
依民法提侵權行為主張賠償,對事主,對警局,都能提
不過有個問題你要先想好
你騎了半小時車過去確認,"實質損失"是什麼?? 要能量化
奇蒙子不爽,這很難認定是損失

還有個問題就是警察是"請求你協助確認"
並不是"到案說明"
也就是說,你是可以決定不去的....
如果去了才發現是認錯人,浪費你時間,這倒是比較難認定有造成你的損失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不管是地檢署檢察官.還是法院法官.跟派出所的警員一樣.都以達成"和解"案件數作為考績的考量之一..和解愈多考績愈好..

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lutin111 wrote:
我車子給旁邊的車撞了...
私人停車場最沒保障...叫警察也沒用...
只能看撞你的人的良心了......(恕刪)


如果沒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就是沒有證據
不管你在公有或私人
都差不多...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撞到別人????
警察也是辛苦的,他們也不想沒事找碴吃飽太閒
就原諒他們吧
Charels wrote:
-----簡單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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