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違規就是一個事實,警察依據事實裁罰剛好而已
法令有所不公、規則有所不妥,你有投票選立委,你有權申訴
這跟你違規現有法令都是兩回事
不要一覺得委屈就把所有事情兜在一起談,這不是大人版的哭哭鬧鬧嗎
乖乖排隊的不是笨蛋
NIMADI wrote:
我的行車紀錄器錄有有檢舉車號及車顏色.最近都會在交流道小心看著.應該很快登到這台車.希望他都不會違規....(恕刪)
遭受損失,自己無法安慰自己感到不悅很正常,了不起不相見的版友酸酸你、會相見的朋友礙於情面安慰你而已
但想要彌補損失,利用情緒甚至手段來威脅他人,甚至擺出大家一起死的態勢,這性格好壞大家眼中看得便很清楚了
違規遭罰乖乖繳錢就好,覺得法規有問題就依規定申訴即可
難道自尊心竟高到以為這是他人甚至社會對你的攻擊,以至於想要站起來跟大家說「錯的不是我」,這也太虛榮了吧
老實說一個人被違規裁罰對社會大眾根本不是一件事兒,但我們可以看到當一件違規使一個人對自己的評價出現動搖的時候,該員竟為了維護自己的顏面可以做出多少沒有實益的舉動,甚至不惜耗費他所有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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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154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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