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嚴刑峻法的結果,法務部長看到了嗎?

碰到酒測
車上沒酒味警察根本懶得測了

加強取締一定會降低酒駕率
有辦法讓人感覺跑不掉更好

有照相機的路口一定很少人闖紅燈
樓主要檢討圖利照相機廠商?

酒駕有沒有減少呢?





我有一個想法
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

不管機車還是汽車只要酒駕
就要在一定期間內 於車身上黏上一個大大的酒駕標誌
在此期間 需要定期回監理站或警局之類的
定期檢查標籤的完整度
直到處罰完畢

我會這樣想是因為這樣的實施成本很低
也有一定程度可以預防酒駕的人再度酒駕

只要車子上有酒駕標籤者
警察只要在路上一看到
有權立馬抓來酒測 不得拒絕

哈哈 大家覺得怎麼樣呢?


明天要更好

8924132 wrote:
碰到酒測車上沒酒味...(恕刪)


難得有人為酒測器廠商說項,

我用的資料來自警政署,每個月的統計與年報,

可否請教您的資料來自何處,給敝人查察。

廢話一卡車 wrote:
原因是山地鄉的酗酒問題,勒戒才是正道...(恕刪)


請教勒戒為何? 要如何進行?

謝謝

===========================================================

因為我在深圳看到嚴打酒駕, 立竿見影, 同事聚餐酒後一定叫代駕, 因為被抓的機率太高, 罰的又重.

您提有其他方法可以降低酒駕, 故好奇請教
James273302 wrote:
請教勒戒為何? 要...(恕刪)


勒戒就是抓去戒酒癮啊~ 跟戒毒癮一樣,只是戒毒癮的成效不彰!

戒酒癮的成效好多了!

最重要的事,酒駕致死率在車禍致死中佔比超低,

可這個政府完全忽略其他2900條人命,針對100條人命

大喊酒駕零容忍? 喊到一堆愚民跟著朗朗上口,

匹夫超級懷疑這個政府的動機,尤其報載說酒精鎖可以降低再犯率的女立委...

提的還是"偉大美國"喔~

酒駕死亡率高於台灣,被台灣人無名崇拜,了不起講英語的國家!


此外,所謂嚴打酒駕,依台灣的講法是擴大臨檢,新聞都發出來要抓人,

再白目也不會特地跑去被抓不是嗎? 全國大查緝當然有效果,

問題再於因為一個酒駕事件上新聞,官員來"震怒"做秀一番,

趁機再加重罰款,撈百姓的辛苦錢,導致有人要搏命逃逸。

然後風頭過了,事情又回到原軌,只是政法都撈了錢,多害了人命。


死更多的闖紅燈,不當駕駛,怎不重罰,怎不震怒,

有官員為另外29倍的人命提出解決辦法嗎?

針對酒駕其中必大有文章。

整個不合理,不是嗎?




有網友貼了酒駕造成死傷的消息,轉貼如下

酒駕不減速造成一死兩傷

這件案例證明了,不重罰不會造成一死兩重傷,

因為罰則重造成違規者欲逃避罰款,加速逃逸波及路人,

跟之前警察追闖紅燈的逃逸者,造成更多危險一樣的道理,

對於一個收入只有幾萬元,生活困難的人,高額罰款變成如同要他命一般,

罰款應當依收入或資產百分比來計算比較合理。

高唱重罰或嚴刑的人從未考慮其後果,此案如一盞明燈。

可以說這個案例,交通部定立重罰法規的官員也得分擔半條人命。

加上最近逃逸的拖板車司機,再再證明重罰反而造成他人的危險,

如果只罰幾千元,相信這兩人不會拼命逃逸。


廢話一卡車 wrote:
美國的犯罪率其實很...(恕刪)</blockquot>

所以靠的是什麼?? 你倒是說個123456789阿~~

靠你的愛心感化還是靠讚嘆師傅~~還是靠~~好自在!!

酒駕就是重罪~~就跟吸毒開車一樣不能控制~~不能思考~~這不是該死誰該死!!

被撞的人還是他的家人!!~~醒醒吧!!

人都是犯賤的~~今天不重罰!!明天他撞你!!

廢話一卡車 wrote:
有網友貼了酒駕造成...(恕刪)


是喔!!那還有更多的是撞死一堆人之~~睡的跟豬一樣的案例為何不貼??

好好笑!!做錯事~因為重罰~~所以殺人傷人?這是因為重罰所以是法律的錯??

你這就像是~~開車撞傷人殘障要付一輩子責任~~不如撞死她反正賠一比而已~~

又不用關多久~~在緩刑一下多久~~5年7年??

被撞的家人孩子呢??痛多久??

要他的命抵都不夠!!
捏麵人與江米熊 wrote:
是喔!!那還有更多的是撞死一堆人之~~睡的跟豬一樣的案例為何不貼??

好好笑!!做錯事~因為重罰~~所以殺人傷人?這是因為重罰所以是法律的錯??

你這就像是~~開車撞傷人殘障要付一輩子責任~~不如撞死她反正賠一比而已~~

又不用關多久~~在緩刑一下多久~~5年7年??

被撞的家人孩子呢??痛多久??

要他的命抵都不夠!!(恕刪)


妳都用紅字部分,證實重罰的效果了~ 我還要說甚麼?

職業駕駛私心為了他的家庭,撞傷人把人再輾過,常有所聞!

妳可以阻止嗎? 換做妳要賠上妳一輩子,妳會選擇留下對方人命嗎?

別跟我唱高調~~~

立法針對人本當考慮人性,忽略人性立啥法規,殺了更多人而已

這種故意殺人有判殺人罪嗎? 很抱歉除非有明顯證據都判過失致死。

即使判殺人罪,職業駕駛至少解決他財務的問題,照顧了他的家庭。 酒駕有這種可惡嗎?

相對酒駕者他有殺人之故意嗎? 顯然沒有因為確信這事不會發生,那叫做過失!

就像有人打棒球,球掉下來砸死一個小孩,是過失致死。

我想請問您,為何您可以忽略被闖紅燈,不當駕駛致死的2900條人命?

請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他們的家屬就該死不可憐,或是您的同情心有選擇性?

討論問題請放大您思考的範圍,整體考量,01充斥一群人專挑一個點跳針,無益!
此文放了幾天了,沒人要回答如何解決酒駕問題,

匹夫不才,說說我的看法:

目前依酒測值多少罰款多少之法,全數廢棄,此法沒科學之依據,惡法,

並因罰款對收入較少之駕駛人可能造成逃逸事件造成無辜之傷亡,無存在之必要。

修改為:

1.營業場所販售酒精類飲料,不得供應顧客至酒醉的酒量,若顧客明顯醉酒(步履不穩,多語,肢體不協調等等,

常人可辨識之酒醉狀態),須阻止其開車,授權營業場所得以對酒醉者做暫時之人身拘束,並通知警方到場處置。


2.營業場所販售酒精類飲料,違反上述規定者,與酒醉上路者同罪一併處罰。


3.飲酒致不能安全駕駛車輛上路,第一次拘留3日,罰款動產5%,第二次再犯者,拘留7日,罰款15%,送勒戒所勒戒。營業場所罰款同前,惟不施人身拘留之刑。

4.非營業場所飲酒,不能安全駕駛車輛上路,同飲者或同室者罰款同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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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從源頭斷了不能安全駕駛車輛者出現在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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