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亂停很爽,報警很爽。


台北土豆 wrote:
警察擺爛不執法之外...(恕刪)


我也支持樓上的說法
違停我相信大家多少都會
但是有本事違停就吃罰單

我是不會去檢舉人
只不過被檢舉也只能摸摸鼻子

在台灣現在檢舉達人被大家在粉絲團公審外
還有人會去肉搜
我真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社會風氣
違規的只要人多就可以大聲
臨停1.2分鐘就算了 難免
有些人直接停半小時 一小時 整天
導致人家進出或轉彎非常不方便
這些人可能不知道 自己的方便
是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上
台灣很溫和了 最多送你罰單
看看大陸的 潑漆寫字撞開的都有
有本事買車就要有錢租車
不要不要臉的把別人動線當停車場
龜軟趴火 wrote:
除了抱怨,我還能怎麼...(恕刪)



樓主義行真是令人敬佩給你支持

勿語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龜軟趴火 wrote:
除了抱怨,我還能怎麼...(恕刪)


功德無量!

台北土豆 wrote:
警察擺爛不執法之外當...(恕刪)


道路設計的在好也沒什麼用,
我家那裡有個公有停車場,外面紅線都一堆違停.
停車場裡面都沒什麼車.

novocain wrote:
剛收到一張拍得不錯...(恕刪)


看得很舒爽,感謝大大分享

leimi wrote:
樓主這樣的狀況可以領到檢舉獎金嗎?
有領到的話再記得更新一下


檢舉亂倒垃圾也許有...檢舉汽機車違規完全是替天行道...

龜軟趴火 wrote:
除了抱怨,我還能怎...(恕刪)

只有開單?
為什麼沒有立即拖吊?
請問什麼情況才會拖吊呢?
台灣的違停罰則真的應該要重新定價
建議累犯加成,每次直接加倍
看你多有錢~罰到你雞雞叫
每次看到走在路上因為違停導致必須走到車道上去與車爭道就賭爛到不行
開車路過的因為那台違停的得開到對向車道去~這要是撞到算誰的?
歐德邁被迫與車爭道,就因為有人貪圖一時之便造成諸多人的困擾
一個人違停造成後面路過的人車都被迫違規
以為路是自己家開的,當別人辛苦找位置乖乖停車都白癡嗎?
不會停車就別開車出門害人好嗎
你在罰則高的國家敢這樣亂停? 還不就是看台灣罰則低好欺負不痛不癢

cheng1279 wrote:
道路設計的在好也沒...(恕刪)


要停車場免費才有用.而且原本只能停 50台可以停 60台
搞到真正到公園玩的民眾沒辦法停
我家附近就這樣還說成是德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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