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SYUNFUJHEN wrote:
覺得非常正常啊才收5...(恕刪)
說不定機車男真的想去國外撞車喔…?
 
                hight1114 wrote:
兩者應各付50%責任,而根據駱男求償的費用包括:機車修理費9,853 元+醫療費 用6,623 元+看護費用3 萬元+不能工作損失4 萬0,016 元 +將來牙科手術醫療費用62萬元+勞動能力減損311 萬2,72 0 元+將來除疤手術費用5 萬3,000 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 =437 萬2,212 元。楊男負擔一半,需賠償219萬元,另駱男已因事故受領3萬9,934 元、73萬0,730 元之強制險理賠金,扣除後,楊男需再賠償92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