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x3c wrote:可憐的車主依照台灣的奇怪法律判決汽車車主還是有可能被要求賠償...(恕刪) 根據經驗大車賠小車這種狀況已經不會有了...即使在慢車道,只要有正確駕駛、用燈正確...等,被機車撞前車還是機車錯,更何況在快車道...先前也發生過在慢車道打方向燈準備靠右,然後從後面沒注意的機車撞...最後也是後車100%肇責...旁邊還經過熱心的外國人一直要扶機車駕駛起來...我一直叫他不要動他(萬一骨折什麼的,亂動會更嚴重),還好人沒怎麼樣,也不用送醫,然後我也是緩緩的從後車廂拿出三角架擺後面50多公尺的地方(被撞太多次了)...最後警察來發現他酒駕,酒測後超標,直接上手銬(公共危險罪)...台灣的法律已經沒有像以前那樣了,最重要的是現在都有行車紀錄器佐證,有影像畫面誰對誰錯很清楚,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曾經有被後車撞到推撞到前車,後車的保險公司差點不賠,還好有行車紀錄器,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沒話說,各位車主請裝行車紀錄器,沒辦法前後裝也至少裝一台前面的,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