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寫得清清楚楚巷口十公尺內不得停車,汐止分局就是不開單,我們小市民怎麼辦?新北市的警察怎麼會這樣?


clive220056 wrote:
小弟住在汐止區,我...(恕刪)


有空你就去警局督察室檢舉
並附上法條
這網址內容是內政部警政署回復你類似問題,用這個去跟警察說囉,相信會依規定處理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30&f=
汐止這地方

連停紅線都不太會開單了

理由是避免造成民眾停車不方便的困擾

所以非必要不會開單

我只能說被開單很倒楣很無辜

沒被開單很正常

台北市紅線不敢亂停

新北市是紅線都停滿了連停都沒得停
不守法的人非常多, 而且這些人通常很積極請民意代表給警察/市長/承辦人施壓讓它們繼續違法

看來你還不了解台灣, 法規是給守法的人遵守的
千錯萬錯都不是長官的錯,寧可犧牲多數人的權益,也要維護長官自己的智商。
卡 我也有相同疑問!!我們大樓旁機車店就是停一整排機車+他的小貨車停了一個大L的轉角!!也是無法開單
臺北檢舉這種照片肯定會過 汐止警察都會比較要求證據

打去要找承辦員警問不開單原因 電話也留了 也打好幾天了 就是不回應








clive220056 wrote:
交通局要劃紅線,要...(恕刪)

那個叫做會勘,由民代、公所工務課標線承辦、警局代表、里長出面即可
解決問題或許不難,但難就難在問題到底在哪裡?

Johnny_depp wrote:
老問題了 最先進的台北市也一樣的
不見紅不開罰


那白線,但幾乎停在車道內呢 ??









我在這條路,檢舉不下 10 件了,

有儘量靠右的,我尊重他,

超過半個車身在車道內的,

我才送件,

都開罰,

但最近有一位員警,把上圖的這件以不舉發處理,

我改投新北市市長信箱,

回覆是否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有爭議,宜請交通局規劃科檢視修正設置問題,



那麼就是指要有紅線了,



今天查了一下是否有判例可循,

有台車,車身一半在車道內,被開單,

彰化地院判撤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31433

那麼只能照法官大人說的了,

停在車道上 OK,就 OK 吧,

先前有開單的員警,謝謝了,

我會選擇不再檢舉這個路段,然後去走別條路,

不能檢舉的路段,

太危險了,我不走,

附上該路段的 google 圖給大家參考。



圖片來源: google map.


撤單的法官,我打從心裡 OO 您,

假如車子停那樣可以,

那麼對向也可以再停一台,

再看有誰過得去,

若剛好您的家人需要救護車,

請派摩托車型的款式,

派正常尺寸的救護車過不去的,

祝福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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