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網址內容是內政部警政署回復你類似問題,用這個去跟警察說囉,相信會依規定處理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30&f=
你可以參考我之前發的,里長權力很大,里長不給劃交通局就不能劃,沒紅線警察也不開單,長期就讓這間電器行用機車佔位子,當路霸.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10351&p=1
Johnny_depp wrote:老問題了 最先進的台北市也一樣的不見紅不開罰 那白線,但幾乎停在車道內呢 ??我在這條路,檢舉不下 10 件了,有儘量靠右的,我尊重他,超過半個車身在車道內的,我才送件,都開罰,但最近有一位員警,把上圖的這件以不舉發處理,我改投新北市市長信箱,回覆是否妨礙其他人、車通行有爭議,宜請交通局規劃科檢視修正設置問題,那麼就是指要有紅線了,今天查了一下是否有判例可循,有台車,車身一半在車道內,被開單,彰化地院判撤單,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31433那麼只能照法官大人說的了,停在車道上 OK,就 OK 吧,先前有開單的員警,謝謝了,我會選擇不再檢舉這個路段,然後去走別條路,不能檢舉的路段,太危險了,我不走,附上該路段的 google 圖給大家參考。圖片來源: google map.撤單的法官,我打從心裡 OO 您,假如車子停那樣可以,那麼對向也可以再停一台,再看有誰過得去,若剛好您的家人需要救護車,請派摩托車型的款式,派正常尺寸的救護車過不去的,祝福您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