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立法:檢舉人應附上檢舉當時檢舉人無違規證明

wkh2006 wrote:
附上檢舉人無違規證明,可以 平息許多爭議
保護善良的檢舉人
降低惡意檢舉人對社會安寧之干擾
那那那......如果要檢舉對方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我要附上什麼無違規證明?
戴安全帽開汽車的照片嗎?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恕刪)




dylan_fjshih wrote:
您8 馬上給你'證...(恕刪)




夭壽,前擋3台行車記錄器,其中兩台還是z1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恕刪)


自己不違規很難嗎?最肚爛紅線停車了.....被拍了才又再該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固然有助於促進守法行為
但是為達此目的,有些檢舉人自己就違停、違規,甚至逼車、製造違規機會
這是嚴重違反政府設立檢舉制度之美意
警察若違法執法,案件可能就被撤銷
但是檢舉的案件,就不管這一塊
這樣豈非檢舉人比警察權力還大?
此外,其檢舉案件成立之合法性也有疑義
雖然受理單位已經審慎努力做到不隨意通過
但是耗費大量人力時間去處理,也缺乏效率與公平
附上檢舉人無違規證明,可以 平息許多爭議
保護善良的檢舉人
降低惡意檢舉人對社會安寧之干擾


真心建議,不要醜化愛違規的人
66666666666666
看來是違規成性

幫你想好下一步了
倘諾檢舉人當下無違規檢舉他人成功

樓主應當再發一篇文章
諾大科技,是否探討攝影鏡頭的隱私(存在)
繼聖人企鵝哥之後....違規魔人又再秀下限了


wkh2006 wrote:
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恕刪)


跟警察違法舉發一樣,民眾檢舉若有違法嫌疑,案件一樣會被退件不予舉發。
但原則也是一樣,是你要去證明警方違法舉發,而不是警察先證明自己無違法舉發,懂?

高速公路上的檢舉案件如果跟前車距離過近,就有可能會以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被退件,
自己沒做功課就不要以為別人都跟你一樣膚淺。

thirdman wrote:
太久沒回台灣~ lol...(恕刪)


太久沒回台灣?那你要不要說一下是民國幾年的時代檢舉有獎金?
被檢舉到怕了喔 ?? 不違規會死嗎
違規也只是繳繳錢,也沒不讓你違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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