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檢舉到處檢舉,固然有助於促進守法行為
但是為達此目的,有些檢舉人自己就違停、違規,甚至逼車、製造違規機會
這是嚴重違反政府設立檢舉制度之美意
警察若違法執法,案件可能就被撤銷
但是檢舉的案件,就不管這一塊
這樣豈非檢舉人比警察權力還大?
此外,其檢舉案件成立之合法性也有疑義
雖然受理單位已經審慎努力做到不隨意通過
但是耗費大量人力時間去處理,也缺乏效率與公平
附上檢舉人無違規證明,可以 平息許多爭議
保護善良的檢舉人
降低惡意檢舉人對社會安寧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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