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停車你可以接受嗎?歡迎所有人發表意見。


salemchen wrote:
每每看到政府無能…...(恕刪)


基本上要依法行政,公權力要執行...有違法就要罰,不是裝沒看到...
到處都劃紅線,到處都是紅線停車...新北市尤其嚴重

就如我上次回文內容,那位跟我聊天的交警,提到很多裁罰,後來都有民代來關說,
民代又主導他們的年度預算,所以裁罰多輕輕放下或撤單...(聽聽就好,我覺得內情是很複雜的)

所以有人說台灣的民代把台灣搞得烏煙瘴氣...........
台灣人很多都圖方便
哎呀我暫停一下就好,很快
哎呀我待會就回來
反正理由一堆,就算真的要違停也應該要考慮會不會影響到多數人才對
結果到處都是一群我爽停就停的人,整個台灣都是我的停車場
這樣停車可以嗎?

這就是台灣人的水準
ckwu1972 worte:
但是現今有我們這種認知的人...恐怕不到一半吧!

這倒不用太過悲觀,所謂滴水穿石,潛移默化.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時間會說明一切的.

我跟樓主一樣,會觀察現象,但不會去檢舉.
但這並非否定檢舉,雖然也曾經被行車紀錄器檢舉過.
收到罰單當下當然很嘔,但退一步想...
這也是人家的善意,接受並思考別再犯就是.

我曾經受社區主委之命去處理事務.
車靠右側停在地下室次要車道(車道足以讓兩部車併行進入)
結果一位女駕駛由主車道倒車進入次車道.
碰的一聲,她左後側葉子板.後燈與行李廂蓋受損.
主委與我當場嚇傻!車道仍有足夠餘裕,怎就撞上了?

事後,女駕駛要她先生陪同,指責我不應將車停在車道.
他們主張車道非停車位,不應將車停置於該地.
據此求償車損.
我思考一下,當場回覆好的!
請她將車送廠估價,單據來時我會如數付款.

上午發生的事,下午就將款項交給主委轉交予對方.
停車!真的要慎選地點並預估風險.

如果(事後諸葛啦!)...
我沒在該處停車,依對方的倒車動線...
她的左前門或葉子板一定會撞到那根大柱子.
到時,面臨管委會求償的也會是她了.
(除非她能主張那根柱子不應該立於該處)哈哈...

無端多花了這筆,我後悔嗎?
Non, je ne regrette rien


台灣雖然地狹人稠,但上天眷顧,四面賜以寬闊的海面.(東海,台灣海峽,巴士海峽,太平洋)
縱剖全島,我仍然喜歡東邊的太平洋(雖然台灣海峽離我最近)
在這狹隘的生活空間中,我仍欣羨東部的太平洋,寄望著也能有如此的胸襟.
大海能容
Le Concerto De La Mer
重複
刪...
對不起
重複訊息
重複回文
刪...
ps.
開機時頁面顯示系統維護中
原來是改版
電腦版受限仍多
熟悉新版之前不再操作
以免錯誤再出
林口中正路比較熱鬧的部分,的確是沒有停車場,但是距離不遠的外面2條馬路,共有5公1私的停車場,走路其實也不遠,所以說那邊不是沒地方停車,是沒有不用錢又不用走的停車場

然後警局剛好就在裡面,警察每天進進出出、也是跟民眾一樣要閃躲違停車輛,視違規於無物,難怪不少新住民都說林口分駐所的警察都塑膠做的~
樓主跟我的觀念差不多

要違規就不要影響他人

只是我會檢舉影響到我行駛的違規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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