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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PTT鄉民百科解...(恕刪)
想這麼多~開車爽就好....
反正只要有駕照~管他怎換的...有不爽你駕照的人自己去按鈴控告監理所亂發駕照吧!
台灣撞死人都是判很輕的(只要有"悔"意...道個歉就好)
要是被撞死的家屬有不爽....自己去私刑比較快(台灣的法律是給不了你公道的)~
管他道路三寶是什麼....
在自由的台灣國度~
有違規不是你檢舉別人就是別人檢舉你....
收到罰單就去繳~大家相安無事~
路上遇不爽的駕駛偏偏對方又沒違規....也不用狂罵三寶駕車!
有本事就自己動私刑直接讓他七天後回家比較快~
殺人後找律師改個義憤殺人的罪再來輕判...在台灣應該也不意外!
總之~在台灣只要你爽....沒什麼不可以的~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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