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
的確到達一個值開始反轉。
原來高公局用「容量」
難怪國外非超車勿佔用超車道的政策比最高速行駛內側還來的流量大。
完全造成反效果。
可是卻有人一直拿「最高速可行駛內線」來當寶劍來揮。
國外不管內側車道
是超車道或快車道
都不允許有「路隊長」
而台灣呢?
單要「流量」
用40公里間隔5公尺通過
怎樣也比110公里間隔55公尺高吧

超車道是超車就能走
又不是「不能走」
流量會變低的由來
小弟也想不透
imggy worte:
離題一下....如果國道三速限提高到110~150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跳出來說違反人權(行的自由)
第一個反對的應該就是運輸業吧...因為他們大型車的速度上不去
Gullit168 wrote:
美國 IIHS:時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