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罰單成立嗎?幫忙解讀一下

kenny6606 wrote:
我原本是直行新北市環...(恕刪)

罰單成立啊,你又不是在左轉「專用」道上轉的,那個左轉燈是給專用道看的啊

但我是覺得這樣設計很87就是了
左轉靠左,很難?
如果你這樣偷吃步直接左轉讓沒被開單

右邊那堆乖乖在左轉專用道排隊的呆呆們情何以堪
kenny6606 wrote:
我原本是直行新北市環...(恕刪)

雖然台灣的道路設計很智障…
但是你在直行車道左轉,那當然違規了…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jimmy1234530 wrote:
這個應該算"機車未兩段式左轉"不算"闖紅燈"
兩者罰款差很多


前幾樓就有人截圖出來了
左轉機車道亮綠燈時中間車道是紅燈
這時候不管你要左轉右轉直走 就是闖紅燈

希望大家要回覆時能多看看多想想再回
不然就看錯誤的東西一直在堆疊蓋樓...
你應該不適合騎摩托車~考慮搭捷運比較適合!這種蠢問題還敢上來討拍?
PostPack wrote:
雖然台灣的道路設計很...(恕刪)


截圖歸截圖
那個截圖又不是樓主描述的開單狀況
那截圖是另外一種號誌狀況

何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何謂"闖紅燈"
這兩者根本是不同的意思

如果開車行駛在左轉道但沒等左轉燈亮就左轉
汽車會被開"闖紅燈"還是"未依號誌標示左轉"

今天又不是騎在左轉專用道上左轉
就算等著機車左轉燈亮才左轉
也是可以開罰單
那為何不是騎在左轉專用道
卻適用於機車左轉專用燈而非適用直行專用燈
就算按照機車左轉專用燈也依然違規
邏輯根本完全不通
前兩審是公務體系,不可能會申訴成功
但上法院有機會申訴成功
然而法院是第三審了,除非真的有錢有閒
否則誰會去申訴
說真的現在的發展雖然沒有提高機車路權
但是很多路口改辦機車左轉專用道
其實變得安全很多 也不會因為過多左轉車輛導致堵在路口
未來要跟快車道同一時相 同時左轉也沒有問題

一你不走左轉道
二中間直行車道的號誌的確是紅燈
謝謝各位的討論

文字敘述一點都沒有討拍的味道
不曉得為何一些人看到這樣的文章就說討拍⋯⋯⋯⋯

而且我有說了會去繳罰單

這個案例騎機車是不是應該是
未依車道行駛之類,而不是闖紅燈

我當天的路線是直行或是左轉都可以
只是騎到路口壓過停止線變紅燈
我就順式左轉,而在右邊待轉機車才跟著後面起步。

當時大蓋是這樣跟警察杯杯解釋

他說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器可以證明可以申訴
所以才把這個案列拿出來討論一下⋯⋯⋯
成立 看來申訴很難過

那燈號是 機車待轉區專用 你只是機車但不在該線道上
如果是你線道的左轉燈亮 你轉應該也會被抓 因為你那一線道是直行車
kenny6606 wrote:
謝謝各位的討論

文字敘述一點都沒有討拍的味道
不曉得為何一些人看到這樣的文章就說討拍⋯⋯⋯⋯

而且我有說了會去繳罰單

這個案例騎機車是不是應該是
未依車道行駛之類,而不是闖紅燈

當天的路線是直行或是左轉都可以
只是騎到路口壓過停止線變紅燈
我就順式左轉,而在右邊待轉機車才跟著後面起步。

當時大蓋是這樣跟警察杯杯解釋

他說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器可以證明可以申訴
所以才把這個案列拿出來討論一下⋯⋯⋯


你這樣講法就是存心抱著違規心態了拉

就算是綠燈你也打算直接左轉阿....你意思是這樣?

你那路線左轉都可以.在你右邊鄰道不就白癡+耗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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