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機車移動旁車 被吿刮傷車

如果這樣能告成,那以後我可以告很多人了
每次去市區,我停在停車格內,常常遇到移我機車的人
硬兩台機車停一格
我左右兩側一堆刮傷
lune777 wrote:
由警方提供雙方電話先談,但對方說他車子刮傷完全都是因爲我們移車導致,還提到有什麼原傷都知道..電話內談不出結論,約明日警局碰面再談。..(恕刪)

表示沒有報案,我認為可以不用去,因為你不是去做筆錄。
警方行為也很奇怪,怎麼做起調解的事情?民事更不歸警方管,所以有認識?
對方應該先去提告你毀損登錄案件,警方查證後再找你做筆錄,再上交簡易庭
基本上我認為很難,因為除非你故意,不然監視器無法證明傷是你弄的或是既有存在吧。
所以等他提告,大家都要上簡易庭大概就縮回去了。
不然我問你,雙方警局談是要談什麼?有或沒有,傷誰弄的,除了你自己承認外,誰說的算?
對方說你弄的,你就承認嗎?還是警方說應該是你弄的,你就承認?
咖啡加紅茶 wrote:
不然我問你,雙方警局談是要談什麼?(恕刪)


基本上有些人怕談和解時,被對方怎樣,

所以會約到警察局(派出所)談和解。

若此案對方沒有報案,警方就給對方樓主電話,

這是有違反個資法之虞,可以向警政署提出檢舉。(若是我,我會提告)


還有,如果對方有報案,

正常程序是由警方打給樓主方,不會是由對方機車主人打給樓主,(誰打的樓主可以想一想)

若是對方打的,建議樓主應主張捍衛自己的權益。

(若是一般車禍,已有報案之事故聯單,上面會有雙方手機,就沒有疑慮)
lune777 wrote:
想請教大家這樣的個案...(恕刪)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bear1234 wrote:
這樓真恐怖 大家都...(恕刪)

別誤會,我還沒看到有那一個人教樓主說,ˊ真有造成他人車損要如何不賠,而是要樓主維護自身權益。無罪推定原則好嗎?
lune777 wrote:
想請教大家這樣的個案...(恕刪)

留言關注一下,
在雙北騎車停車,移車難免,
想要知道對方怎麼舉證。
bear1234 wrote:
這樓真恐怖 大家都在指導如何安全下莊

沒有人覺得 隨意移動他人財物是件不妥的事情嗎

我就建議樓主鼻子摸摸認了賠個幾千元...(恕刪)


所以你看過監視器畫面了?
畫面上肯定是樓主造成的刮傷?
還是只要有碰到她的車的刮傷都算他的?
有沒有可能該位車主原本停不下的車位也是先移動別人的車硬卡進去
所以樓主才會發生車子牽不出來
只好去移動別人的車
好讓自己的車能移出車格?
你甚麼都沒看到就堅持是樓主弄傷別人的機車?
bear1234 wrote:
這樓真恐怖 大家都在指導如何安全下莊

沒有人覺得 隨意移動他人財物是件不妥的事情嗎

我就建議樓主鼻子摸摸認了賠個幾千元

台灣不是民主法治社會嗎?
在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下
任何人說你犯罪的話
就一定要認罪嗎?
台灣地狹人稠
機車密度全球第一
如果機車停車位足夠的話
誰會想要去移動別人的機車?
移動別人的機車不妥
但是有沒有違法?
是不是合理?
是否合情?
講證據的法治社會不是誰說了就算數
雙方提出證據
到法院讓法官公平審判才是王道
什麼?你懷疑法官的公正性?
那你可能要考慮移民國外了
在台灣警察開了罰單
民眾告到法院去
法官說罰單不合法
判決撤銷就撤銷
你覺得誰說了算數?
有時候不是賠不賠得起錢的問題
而是不想被誣賴明明沒做的事
請對方出示證據,證明移車前沒刮傷
比如說移車前的照片或影片
最好是剛停好就拍照或錄影

不是對方講的算數,要告人也要有證據
若沒有刮傷他人車子的話
其實可以不用理會
倒是這警察還真閒
如果樓主沒有涉及其他刑事責任
那警方插手就很有問題
我們地下室停車場鄰居之間的刮傷都無解了
這種停外面的怕刮傷的還真的不用理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