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動你的心 wrote:
就照規矩來很難嗎?都回你要補甚麼了,看不懂嗎?
不做事還跟你講那麼多?
要別人守規矩,自己也要守規矩吧!
正要把我的貼上來,
還在找,
看到 23、24、25、26 樓的那幾張,r 大貼的,
那我的就不用貼了,
您去參考參考。
我的口述即可,
反正你也不想看照片,我就不用花時間找了,
台北市士林區某員警,
併排臨停不開單,
他說他看不出來是併排,
忠誠路上,機車格裡停了一整排的機車,然後某台車就停在這些機車格的旁邊,
你跟我說你看不出來是併排 !?
沒去過忠誠路沒關係,用 google 看啊,到底是不是你的管區 ?
我一反常態地,讓他打槍了二件,
沒申訴,沒打電話去罵,
都沒有,
我是這麼想的 :
他是很爛沒有錯,
若我打去罵他,寫市長信箱申訴他,送署長信箱請另一個人來檢視他,
他受責難了,
萬一他不幹了,來一個更爛的怎麼辦 !?
現在的員警待遇,並沒有多高,
離職率不算低,
要打槍我送的件,浪費我的時間,
可以,
我尊重你,
我不申訴,要打槍就去吧。
01 論壇上就不一樣了,
拒絕打擊違停的員警,浮出枱面,我一定幫忙罵,
領了錢,穿了制服,
就要做對得起身上制服的事,
沒人罵他,我忍,
有人罵,我一定 " 讚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