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現場圖,等初判表,看是否需要申請鑑定,
如果還喬不攏,就只能先調解,最後才是上法院。
基本上我是對於你畫的藍色線保持懷疑,
誰騎機車會垂直的切進道路後再右轉行駛?
都馬是直接往順向騎,
就算你要到路口轉彎,也是走向量距離,
不可能垂直進入馬路之後才右轉。
一般來說,發生事故交通隊都會去調閱路口監視器,
如果路口沒有監視器,那就沒轍了,
除非重大刑案,否則警察是無權去調閱私人監視器的。
另外,就算初判表出來了,也沒有任何效益,
主要是要依照事故鑑定,但是這個要花錢去申請才會鑑定。
那由誰來決定呢?當然是法官啦,
法官會依照車禍事故鑑定來做裁決,
初判表只能拿來申請鑑定用,沒有任何判決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