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16...(恕刪)插個花這個...修法後的...我心中一直有個無解的小疑問到底對方離多遠以上可以合理不讓啊?以駕駛視野計算平面視距應該可以看到兩三公里吧(我沒實際算,瞎估,勿罵)看得到的範圍不管離多遠、隔幾個路口都得讓嗎?之前曾看過轉彎車被離超遠、不同路口駛來的TESLA撞到結果還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我都會禮讓啦純粹是想解疑問...
jenhoxen wrote:進入路口前既看得見左車燈號,表示被撞車位置稍後,但是否企圖超車則未明(是否有"撞上去"的行為);看原文是"右側併行被帶出去"。(恕刪) 超車未明??原本在後.後來撞擊在哪邊??
遇到這種最多只能去跟一個針對對方沒強制險的基金會申請補償理論上應該也只賠醫藥費其餘車損什麼的如果對方名下沒財產又擺爛基本上就很難了對方都講那麼明了我看很難討了不過車是借來的通常車主也有連帶責任看要不要轉跟車主求償理論上兩人應該是認識看能不能藉此逼肇事者處理
搶快吧!沒別的原因了。同向車不可能沒看到車要轉彎。會發生只有可能覺得對方會讓,然後直接衝過去。"+1+"就發生這場車禍了。對方很明顯就是不想賠,你要是有時間就跟他耗吧,我猜因該是沒有辦法獲得甚麼賠償。另外提假扣押是需要押金的喔,如果有閒錢也可以提看看。
silentcat wrote:插個花這個...修法後的...我心中一直有個無解的小疑問到底對方離多遠以上可以合理不讓啊?以駕駛視野計算平面視距應該可以看到兩三公里吧(我沒實際算,瞎估,勿罵)看得到的範圍不管離多遠、隔幾個路口都得讓嗎? 台灣應該沒有什麼道路可以讓你直視兩三公里吧 Orz事實上在一般市區你直視距離能到兩三百公尺就很了不起了。這個距離通常已經至少是兩個路口了。全部淨空沒有車輛或許可以看更遠。一般轉彎時你大概不可能看到一個路口以上的距離,頂多半個路口。轉彎車禮讓直行車這件事沒錯,但認定上還是有灰色地帶。有時直行車車速太快,轉彎車到看到來車時已經來不及了。上次看到一個影片是直行車在市區大概速度有一百以上吧,這我就覺得真的不是轉彎車的問題了,轉彎車在轉彎時這輛直行車還在前一個路口,然後下一秒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