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先立法違規者人人可打無罪我在成立巡查隊成員都是未成年的國高中生,可配武器逮到直接圍上去打我相信義工團隊會馬上報滿然後我再找廠商打廣告,貼在衣服上在開公司,上櫃,再上市扣除基本營運,蓋公園,社區免費托嬰,學齡免費英語補習班回饋大眾再和區公所拍廣告,建立良好社區形象,創造無違規化城市大家意下如何
皮日休 wrote:我覺得先立法違規者人人可打無罪我在成立巡查隊成員都是未成年的國高中生,可配武器逮到直接圍上去打我相信義工團隊會馬上報滿然後我再找廠商打廣告,貼在衣服上在開公司,上櫃,再上市 為什麼要打人?檢舉違規只要罰錢就好,又不用像新加坡有鞭刑之類的,既然有錢買車,違規交罰款,天經地義,讓喜歡違規的人不敢開車上路或是乾脆把車賣掉最好,這樣才不會出來危害社會
eemdy wrote:1.我贊成檢舉有獎金。2.請政府先把相關🅿️設施處理好各大政府機關,學校有足夠的停車設施或是黃線嗎?以公所,郵局和學校來說這是民生必須的場所,別說汽車位了,連機車都無法合法停車。沒有作為而只是罰,這是純粹的迫害人民。 所以很多人都贊成應該檢舉有獎金,如果覺得政府停車場不夠,可以要求在所有的國中小挖地下停車場,提供更多的停車位,目前紅線就是不能停車,不然也可以把可以臨停的紅線全部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