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指導(折磨)原則:
就是停車繞幾遍,選角落大車位、再避進最角落、旁邊停擦得油亮板金完美的雙B。
在這個折磨原則下:
小車位(自己開門會用手墊著自己車門和鄰車再縮身下車)的位子絕對不要停,
鄰車外觀不佳不要停,特別是國產神車那牌的。
(每個人的人生觀不同,有人愛車愛到一個酒窩也氣到爆,神車多數車主只是把車當工具,正常加油和車不常壞即可,三觀不同,尊重但是記得離他遠點)
寧可停遠一點(多走5分鐘)、貴10塊(多付60元)的停車場,也不要涉險賭一把。
當然,每次洗車打蠟、都還要看看有沒有暗傷(不是酒窩但是板金的光影略凹陷)。
後面是反省:
我雖然用車非常龜毛,但是我的20年光陽三冠王機車(外表斑駁但是好騎好停)在台北市停車格卻是並不在意鄰車狀況。
有些需要擠進去的機車位,或是前一台是50小綿羊騎車去,我進去需要橋一下,我也就是依照"一般機車習慣",該擠就擠、該搬就搬。
記得上次看過一位機車車主發言,說他的超寶貝超美機車外觀被旁邊機車刮傷...,
我會反省3秒鐘,然後繼續好騎好停的正常機車使用。
結論:
類似強迫症喜好自我折磨的車奴,沒有對錯。相對的,人家非車奴(人生不以車油亮無缺陷為樂)的也不見得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