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desm wrote:
我前天轎車停車停到大...(恕刪)

這裡的混用停車場有公告,小型車停大型車位以大型車計費
可以檢舉,這已經未依規定使用停車格了
HELL0 wrote:
這種的應該修法罰幾倍(恕刪)


看占用幾個停車格就開幾張單囉
eeone2019 wrote:
有空就等個三分鐘再拍一次 送件一定成案(恕刪)


用錄影的就好。就可以證明是連續的。
好像蠻多人都會這樣停的?
yurue wrote:
請問機車停到,已經有(恕刪)


>>> 連同左邊車,檢舉吧,
HELL0 wrote:
這種的應該修法罰幾倍(恕刪)


你管它要罰幾倍,就檢舉下去!

不管是機車停汽車位,還是汽車停機車位,就檢舉就對了
曾經檢舉過T字路口紅線違規"停車"
結果被打槍說違規事實不明確,不予裁處

個人解讀:
要檢舉的是違規"臨時停車"
我提供的影像沒有3分鐘
隔熱紙也看不到有沒有人
就算他不打雙黃燈也只能算違規臨停

心得:檢舉要檢舉對的項目
檢舉了啦!不要讓牠四處害人。打110最有效,管區不敢推拖拉,上次檢舉一台休旅車在轉彎處紅線違規停車,沒多久就看見紅單貼在前擋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