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過程都有錄影錄音檔,起頭的檢舉交通,也有政府官方簡訊為證,我超氣的,超想把錄影檔放上爆料公社!剛剛警察局分局長來簡訊,說交通違規已經處理了。我第一次遇到分局長大人會處理交通違規這種小事,大概他知道剛剛發生強制送醫未遂的事件了吧。
我真得很氣,還在整理錄影錄音檔和簡訊圖。目前沒有影音證據可以放上網,整理好在說。
氣
絕不挺他們 侯友宜 立委候選人張智倫 議員陳錦錠 里長黃湘雲 里長許泰銘 黃復興殖民黨 商會望族惡霸
某些地段白線紅線似乎是里長在決定的而不是視交通狀況去決定
同樣一條路 前面紅線 後面就能有停車格(店面用戶請里長畫的)
不然就是一條道路
一段紅線
一段就汽車格
一段一堆機車格這樣的怪異現象
為了交通好不是應該整段要嘛就是紅線
能停車就整段都白線?
搞得一段能停一段不能停標準何在?
然後一條路的雙黃線居然可以因為是社區的停車場出入口而中斷變成可以跨越
奇怪咧
為啥到這社區的停車場出入口左轉跨越車道就被允許了
所以就我的觀點
交通規劃都是屁
完全沒有百分百的準則
會出事的出門不帶心眼耳的早晚還是會出事
交通違規檢舉開放民眾檢舉這麼多年
官方可有明確數據去證明檢舉成這樣交通安全可有改善?
還是民眾檢舉已經變相成為一種心理變態的舒壓跟增加國庫的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