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黯豬 wrote:被發現了... 我是...(恕刪) 喔~就法律來看是沒有分機車汽車的,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法規上一視同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 公(發)布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所以除了禁行機車道(汽車專用道)以外,在一般道路上機車當然可以大大方方的騎在路中央,如果你說後面汽車一定要跨線超越,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咧?
小黯豬 wrote:被發現了... 我是...(恕刪) 這樣講也不厚道吧,大部分的人應該不會騎在汽車道中間,台灣道路機車道有時候會被汽車違規停車佔住,不然就是道路品質很差,坑洞、人孔蓋等等,不得已才會騎到汽車道吧
小黯豬 wrote:被發現了... 我是...(恕刪) 小黯豬 wrote:機車有機車專用道 理當不該跨越至汽車道吧?如果機車跟汽車一樣寬 那騎汽車道我沒話講....問題是就會有機車騎士騎在車道中間逼的後面汽車一定要跨線超越.......應該是說 機車大爺 麻煩請靠邊騎好唄... 這樣擋路很不厚道... 這種現象.... 應該是台灣(和東南亞還有印度好像也是)特有的現象吧!因為機車太多了!像日本, 他們幾乎沒有這種現象, 挺難想像的, 日本如此人擠人的國家, 竟然沒有擁擠的機車與汽車爭道
豬在台南 wrote:這種現象.... 應...(恕刪) 我只能說 中華民族vs大和民族 是完全不同的...好傻好天真的中國人別再說日本曾經是中國的一部份了...民族性根本不同...別人可以乖乖的排隊 卻不遲到台灣卻是快快插隊還遲到...
Marcoss wrote:那你跟那些汽車駕...(恕刪) 所謂的大欺小指的是大車違規欺負小車如果今天我開砂石卡車一切合乎規定開在道路上汽車不顧對向有來車硬要超車結果衝到我車道上超車讓我閃避不及撞上這樣您也認為我大欺小嘛?(正常人看到有砂石卡車開來 應該都不敢"違規超車"吧 這並不是砂石車欺負誰 只是沒人會那麼白目而已)我原文氣的是對方以自己大車(汽車)去違規逆向欺負並且逼小車(機車)讓開讓他超車這樣子我開更大的車至少不用擔心被違規者逼破讓路吧
免洗帳號別來亂 wrote:你少在這挑撥離間了...(恕刪) 那您說說 為何機車不能騎在路中間一些汽車駕駛就認定機車是慢速車 該乖乖騎在外側可是那是以前的認知 依照現在造車技術一台150CC的機車 隨便騎也有110以上這樣可以叫慢車麻??一般的慢車道,機車只要再速限內 為何不可以騎內側汽車大爺們根本不知道外側有多危險一堆數不完水溝蓋、違規停車還要注意路邊停車的車門會不會突然打開來嚇人每次看到快車道 淨空無車...隔個安全島卻看到慢車道一堆汽車大爺來跟我們擠位...就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