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費50萬不要怕...第三人責任險有保嗎 ?等對方的報價單出來 維修不合理的部份再協商車子年份越久越不值錢 法院也是按折舊比例來判1. 先耐心等1個月後的初判表下來2. 若不服 去車禍鑑定委員會 再等1個月3. 雙方和解談不攏...就上法院 (流程大約1年)
阿拉絲夠 wrote:手機排版 懇求見諒開(恕刪) 開舊車的依比例賠償就是比較吃虧。超速酒駕啥的罰10萬。月薪3萬 家產500萬 負擔就很重月薪幾十萬家產數千萬 負擔就很輕如果罰收入基數,家產基數。可能就有錢人跟窮人一樣痛了。又或者新舊車的價值與財產價值相除。100萬新車 家產5000萬。所以是50分之1。10萬舊車 家產350萬 ,所以是35分之1。一場車禍 肇責5:5100萬新車 維修要20萬10萬舊車維修要5萬共25萬 除以85(35+50)得2941元新車主陪:2941X50=147050元舊車主陪:2941X35=102935元不知這會是合理的嗎?或是身為新車主舊車主都能接受的嗎?
提告 刑事 對方過失傷害 附加民事損毀賠償他的保險公司敢跟你要你就跟對方車主要 讓對方去壓他的保險公司申請鑑定 比例會更清楚 比例只會更低不會更高這是全部維修金額 最後賠償還得按比例過失傷害和解金 + 醫藥費 +自己車體損毀維修費+對方保險跟你要的錢全部加一起向對方車主要 其中以刑逼民對方到時一定想和解 可以但至少要賠你 "車體損毀維修" + 幾千勞務費並且要對方放棄之後一切民刑事求償提告權利(保險也得在場同意不求償)不然就跟他告到底 對方吃前科你有傷外加比例少 你實際也不會賠到多少 又不是千萬超跑
阿拉絲夠 wrote:手機排版 懇求見諒開(恕刪) 當然有問題你們是和解了嗎?金額還沒喬好就表示還沒和解沒和解對方保險公司是代位求償個鳥啊這訊息是對方保險公司發的?國泰這麼大一間公司發函連紙錢都要省?哪有人用LINE發公文的?要電子發函也是用E-MAIL這公文若沒有公司章也沒有字號你上報媒體對方就有好戲看了過了四個月該出來差不多都出來了吧對方只想要賠償不想和解你就吉下去吧
你有受傷,當天有去醫院驗傷嗎???兩方道路相同路寬條件下,如果你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那麼3:7不合理但........看起來對方是大馬路轉到小路,你是小路的直行車所以有可能你3的原因是,出路口沒有先禮讓大路車(轉彎車)建議有先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應該是都還有談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