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lite wrote:
想檢舉,必須先證明自...(恕刪)
我不敢說自己都沒違規過啦,我也絕對相信常開車的人或多或少都會違規,不管是不小心也好,為了一時方便違規臨停,不可能完全沒犯過錯,但像這類嚴重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權益及安危的,我倒是真的沒有過啦!一堆臨停的整個車身有一半都在道路上了,有些更誇張的2/3甚至整車就直接停在道路上的,根本是把大家給的方便當隨便,被檢舉再來靠北“我就不信你們都沒違規過”之類的屁話,那你怎麼不去靠北警察,靠北立法的人,叫他們開你單之前要先確定他們沒違規過?!
ps.哪天我自己也因為貪圖一時方便違停,即使沒直接的影響到用路人也不影響交通,而且基本上我一定都是以不影響到用路人為優先考量,就算是那樣被檢舉我一樣會乖乖繳罰單啦,錯就是錯哪來那麼多廢話!
splite wrote:
想檢舉,必須先證明自(恕刪)
並不需要。
除了檢舉魔人外,其實大部份的人會去檢舉,都是違規的那個人太超過!!!
以這個樓主的情況就是。樓主並不是檢舉魔人,是違停太超過!!!
大家住在都市的人都知道,開車出門就是一個難字,開車難,停車難,找車位更難。
能夠通融就通融,大家通融一下,只要別對別人有太大的影響,大家都想讓日子好過點,但是作人要有分寸!!!!
明明就雙向單線,路邊還停滿了車,結果就是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會去違停!!
這樣的路一台車停下來,後面的車就過不了了,除非逆向,然後叫大家通融???
路是他家的是不是???
明明就下班尖峰時間,路上一堆車,連機車都快動不了,捷運站就是有車違規臨停在路邊。
然後後面一堆機車,慢車就過不了被逼要改道,再往本來就車流很多的車道擠,讓交通更混亂。
當你叫別人通融你的時後,你有沒有為別人想過????
這種只為自己想沒為別人想的人,被檢舉只是剛好而已,誰都可以檢舉,不用什麼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