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出險後強制寫和解才能拿車

linchien00 wrote:
所以8天沒有車 上下(恕刪)

那就付現,在上法院求償啊!
linchien00 wrote:
可能這就是問題的所在(恕刪)


你如果想給肇事者一點教訓...
你是討不到便宜的.~他肯定都把一切推給保險.
最後浪費的是你自已寶貴的時間.
在我認為..對方出險已是最大誠意了.~比一堆沒保險的好很多.

我以前被撞~也是從頭到尾都是對方理賠員處理..肇事者不會出面的.
勸你還是放下吧~
一切交給保險公司和警方處理
雙方車主都不用再講什麼

車子先拖到修車廠
在修車之前開始談賠償(保險公司業務+雙方車主)
談不攏就去調解會調解~~~
談完賠償內容白紙黑字簽名之後就可以開始修車
修完車子檢查確認可以接受了 就簽和解書取車~~

小弟10年前汽車小擦撞經驗是這樣子過程

希望可以幫助到樓主
linchien00 wrote:
4月底不幸與一台公車(恕刪)


合解條件還沒談好
自己先墊又有什麼關係
單據保留好到時候一起求償
你還有什麼要索賠的嗎?...對方都滿足你修車的條件,車也修好了,不簽和解,事後你再告他....他在公車上班,不簽和解他不能出車,不能賺錢!!.....難道過一個月後任何事都列為後遺症要對方賠!!
簡單的說
你除了車損,還想求償其他項目的話
那不簽是對的
但修車的是車廠,車子是你的,假使你車開走了,後來和解不成,那修車費車廠要找誰要?

自己之前的經驗,被追撞事故後,修完車,保險公司沒意見,但對方對肇責有疑義
所以我自己也是先付錢把車牽回來,過了幾個禮拜,對方沒意見了(細節沒問),保險公司就把款項撥到我的戶口
牽車時刷卡,我還賺了一些刷卡點數...
保險公司要幫你修車, 條件當然是你要同意和解, 這很正常也很合理!!
如果你有意見, 還有其他要求償的, 所以不想和解.
那很簡單, "自己付錢"把車修一修, 之後再連同修車費一併跟其他你想要求償的項目一起處理.

至於公車司機沒有裡你??
他要理你幹嘛??
你又沒受傷 純粹財損而已, 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是我都覺得你很煩, 都有保險公司出面處理了,
要幫你修車, 還一堆毛.
乾脆不要修, 車直接放在修車廠,
大家法院見, 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另外,
你自己的車... 該不會沒有保險吧??
所以你都要自己從頭到尾處理???
linchien00 wrote:
我的業務說
簽了代表這車禍已達成和解!
所以讓我別簽!
據他所知對方出險跟和解沒有關係
不影響我牽車的權益!

說白了,業務就講講而已,
但,有說等於沒說,
叫你別簽,但你又拿不到車,
問問他要不要當你的保証人?
不過,你看到合解書上面是空白,叫你先簽?
如果事後再補上叫你全額自付,這樣你不就虧大了,
所以,叫你先簽空白和解書誇張了點,
還是,你誤會了?
我有二次和你相同狀況,
後方追撞100%肇責,
但是我都給我的保險公司處理,
車修好了之後,我也是先開走,
保險業務員也是事後才叫我簽和解書,
沒啥問題啊!(台X保險)~我的保險公司.
都是這樣吧,修好了不簽核和解,想到什麼之後再告一次?
修這期間除非你有保險有提供代步車,不然上法院告求償法官也不太會判給除非是受傷無法移動的
而且車修好了你不遷走那些天數也是不能求償的,說不定還被車場要求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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