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診斷證明要求的民事賠償(修正)

sky507 wrote:
肇事人100%全責,(恕刪)


你只要能提出單據證明你值這個價

法院就會判給你

不過你提的出來嗎?

你連後遺症都沒有

還想要60萬

會不會想太多了
sky507 wrote:
肇事人100%全責,...(恕刪)


這種受傷狀況
要求這麼高的補償金
確實不太相當
判例應該都查得到
萬一你本來收入又不高
那能談判的籌碼就更少
過失傷害就是這麼不值錢
很多時候你拿到的那些錢
比起受傷復原花的時間跟不方便
拿來換叫對方來給你撞一次
可能還比較有精神補償的效果
個人經驗參考看看
車禍撞斷後十字韌帶
開刀重建住院一周
診斷書有寫需要休養兩個月
對方全責
有單據的三到四萬
家人看護+計程車, 沒單據大約一萬
再加+兩個月薪水結案
保險公司買單
雙方都可以提對自己有利的證明
但是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
處理的案子多如牛毛
你的案子
真的沒有所謂的"價值"
60W你可以提~~6千W也可以提
腦震盪有後遺症無法工作是你自己說的還是有醫師證明
總不能說自己說腦震盪之後有靈魂出竅的後遺症,不能工作、要求賠償???
後遺症是甚麼、影響了你的甚麼機能,有沒有專業第三方醫師的診斷證明??
胡亂瞎掰理由、獅子大開口,都會讓法官印象非常不好,判決時把賠償金判在下限
反而得不償失
車禍前半年平均薪資(可以提出證明),
手腳外傷(沒傷到骨頭)與腦震盪,
要求1或2個月的薪資補償,
比較有機會。



對方都已經有案底了,我相信對方會跟您們耗下去了。
宅男乙 wrote:
刑事 國家不會幫你要(恕刪)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我也是車禍受害者,只有頓挫傷,沒骨折,可賠多少?
但時間久了,關節痠痛、脊椎的毛病都慢慢的都跑出來了,我因爲這些後遺症,付出代價超過幾百萬也醫治不好。
不要用一張診斷證明就來評斷求償合不合理。
對方都已經付兩個月的罰金了
要是我,那請你直接去告民事
我連理你都不想理你
jama555 wrote:
我也是車禍受害者,只(恕刪)


除非醫院可以確認並證明是車禍的後遺症,不然何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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