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曰比仔 wrote:首先台灣法律有一條應...(恕刪) 目前我只有前方的行車紀錄也不能提供什麼唯一只有對方在筆錄中有描述他跟我的距離大概是一個車身多,而且時速他說他只有20-30km(真會虎扯)既然速度不快我又有打方向燈而且跟我的距離又有一個車身,那怎麼會煞不住呢?而且還是只有一個車道並沒有機車或是慢車道⋯
asdqsc0147 wrote:只是對方是有跟員警說他跟我距離一個車身代表就是跟我一前一後了吧? 你應該是會錯意了!!!對方的意思是他有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能注意,都注意了,但是你突然右轉,害他猝不及防,所以才會被你撞上!!!
騎士該有的罰單跑不掉但是依照肇責區分,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我也發生過,我是右轉,騎士是直行,但是騎士行駛中使用手機撞上我(沒有注意看車況)最後我7,他3,罰單各自都有,連我也有.................其他的交由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