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你還好耶我之前綠燈直(恕刪)
我覺得把警察局寫出來,才是負責任的行為
講得好像天方夜譚一樣!
orestachen wrote:
我覺得把警察局寫出來(恕刪)
baba0825 wrote:
有爬了一些文,至少多數人
有些有電話、看望、水果的說。
怎我就遇到這種人
colt123 wrote:
再來就是提告過失傷害,提告後會先到過失傷害偵查庭,而檢察官一定會問你們調解了嗎???
你只要對於你的求償金額合理的解說並沒有灌水或者是無法解釋這些金額如何算出來的,基本上檢察官一定還是逼加害人同意你的條件。
若加害人不同意過失傷害就會正式起訴且判刑機會很高,過失傷害罪終判刑確定就可以提附帶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