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定檢舉條例/檢討修訂交通規則

支持交通號誌燈號民主化!
怎麼感覺多是憤青,真正理性討論的人少,樓主又沒有說不能檢舉,只是有爭議的地方需要釐清,改善;

大概是憤青比較有時間來發文,許多人忙賺錢,無法詳細了解回答,

真的車流量不多的情況下,有些地方真的可以容許停車,

但是安全還是需要注意,這就是需要釐清的地方,

才不會造成大家混亂,無所適從,

改善是一直都需要改善的,也都一直在進行,交通單位可能也慢慢會有共識,一開始比較混亂是正常的,等收集足夠的狀況資料後,應該就會有改善計劃;

有些檢舉,警察開始不受理就可能是爭議大,
真的很危險的事件,有足夠證據,應該還是會處罰,這一類的檢舉真的有助於改善交通,

請檢舉達人盡量檢舉一些危險的違規,微罪而且不危險就不需要耗太多力氣了。

這些爭議,重點就在於釐清那些是危險動作,多多檢舉,釐清楚,讓大家清楚知道那些動作危險,
這些才是檢舉的目的,

而不是在根本沒有車流量的地方,檢舉違規停車,這類的事情;
一點一點做,希望台灣可以越來越進步
shoupan wrote:
請檢舉達人盡量檢舉一些危險的違規,微罪而且不危險就不需要耗太多力氣了。


既然微罪可以無視那乾脆廢掉法律就好了...

不違規很難的話請走路就好
shoupan wrote:
而不是在根本沒有車流量的地方,檢舉違規停車,這類的事情;
一點一點做,希望台灣可以越來越進步


挖,這不就是半夜沒有人就可以闖紅燈的邏輯嗎?

沒甚麼車流的公共道路就可以亂停車? 你怎知道會不會剛好天時地利人和,有一台腳踏車跟砂石車同時到達違停地點,腳踏車閃了一下就被撞死

shoupan wrote:
怎麼感覺多是憤青,真(恕刪)


那麼請問可以上下客,貨那畫紅線的意思是?有回扣可拿?還是純粹想浪費我們納稅錢?

真的要進行檢討,修法.............................等等

修法
眼觀耳聽 wrote:
既然微罪可以無視那乾脆廢掉法律就好了...

不違規很難的話請走路就好


你家的房子違規了,請露天睡覺別住房子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挖,這不就是半夜沒有人就可以闖紅燈的邏輯嗎?



半夜有紅燈是交通局長該下台不是那個人闖紅燈的問題。
Birkdale wrote:
(這是澳洲政府開出將近台幣五萬的闖紅燈罰單, 同時亦表示府對人民生命的重視, 對違規者的深惡痛絕)



貼個陰文罰單很厲害逆?

那裡說罰5萬? 公司車指出駕駛人剩450澳幣,台幣8千多拉~

匹夫懷疑你懂陰文嗎? 馬低~ 美國監獄的犯人都說啥文? 英文啦 真高尚

有罰很重逆, 澳洲的年收450對它們來說會痛逆

匹夫最討厭貼洋屁股的人。
這沒什麼好吵的,
檢舉魔人,可以檢舉他的,
執法人員不要隨之起舞就好了,
法理情,都有顧到,
微罪不罰,也有做到,
那就算被開罰單,爭議也會減少很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