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停用超過一年,車號被註銷後,鐵(鋁)牌被政府無償沒入合理嗎?

matthews.liao wrote:
我沒有要說服誰,這裡不就是七嘴八舌討論“事情”的地方嗎?


「說服(persuasion)」是民主國家中,上至議會下至街頭巷尾,最重要的溝通手段,難道你一開始的發文,不就是求的集思廣益眾志成城,針對車牌來討論嗎?

就像是存摺簿一樣,剪角或蓋「報廢」字樣,重交回給帳號主,車牌規範,確實可修正。(我也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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